[实用新型]可折叠物件的铰接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61745.8 | 申请日: | 2009-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73748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8 |
发明(设计)人: | 杨卫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卫平 |
主分类号: | B62K15/00 | 分类号: | B62K15/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万商天勤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79 | 代理人: | 潘笑玲 |
地址: | 518033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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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折叠 物件 铰接 结构 | ||
1.一种可折叠物件的铰接结构,包括:通过转轴(3)铰接的第一铰臂(1)和第二铰臂(2);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铰臂(1)在所述转轴(3)的一侧开设有一通孔(11),一按钮(4)安装在该通孔(11)处;所述第二铰臂(2)在所述转轴(3)的一侧开设有凹孔(21),一卡柱(5)安装在该凹孔(21)内且其底部与弹性件(6)相抵;
所述通孔(11)中心与所述卡柱(5)中心距转轴(3)中心的距离相等,且所述通孔(11)的直径稍大于所述卡柱(5)的直径;在所述第一铰臂(1)和第二铰臂(2)转至所述通孔(11)与卡柱(5)中心正对的位置,所述弹性件(6)将所述卡柱(5)上推至上部位于所述通孔(11)内而下部位于凹孔(21)内,所述按钮(4)底部与该卡柱(5)相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物件的铰接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铰臂(1)和第二铰臂(2)打开至最大的位置,所述通孔(11)的中心与卡柱(5)的中心上下正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叠物件的铰接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铰臂(1)和第二铰臂(2)转动至折叠状态的位置,所述通孔(11)的中心与卡柱(5)的中心上下正对。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折叠物件的铰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钮(4)底部具有弧形凸起(41),所述卡柱(5)顶面中部设有与所述弧形凸起(41)匹配的凹位(51)。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折叠物件的铰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铰臂(1)和第二铰臂(2)在两者相接面上分别设有凸块(12)和弧形导槽(22),所述凸块(12)落入所述弧形导槽(22)。
6.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折叠物件的铰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铰臂(1)和第二铰臂(2)上设有镂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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