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榔头有效
申请号: | 200920257383.5 | 申请日: | 2009-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250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14 |
发明(设计)人: | 吴书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D11/00 | 分类号: | B25D11/00;B25F5/00;B25D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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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11106 江苏省南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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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 榔头 | ||
1.一种电动榔头,包括:
壳体,所述的壳体包括一顶端;
电机,所述的电机容纳在所述的壳体内;
开关,所述的开关安装于壳体上并用来启动与停止所述的电机;
头部组件,所述的头部组件安装于壳体的一端,所述的头部组件包括一冲击块;击打装置,所述的击打装置包括一击打件;
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击打件的击打端的端面与冲击块中心之间的距离在40mm到100mm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击打件的击打端的端面与冲击块中心之间的距离为70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壳体顶端两侧之间的距离在50mm到80mm之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壳体顶端两侧之间的距离为66m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击打件中心轴线与所述的头部组件顶部之间的距离在5mm到26mm之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击打件中心轴线与所述的头部组件顶部之间的距离为10.7mm。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头部组件包括传动机构,所述的传动机构用来将电机的旋转运动转换成击打件的直线往复运动。
8.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电动榔头的重心位于握持部位。
9.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头部组件设置的材料区别于壳体的材料,双手操作时,人手可握持在所述的头部组件设置的材料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头部组件设置的材料的硬度低于壳体材料的硬度。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头部组件设置的材料为TPE,所述的壳体设置的材料为ABS。
12.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握持部位设置的材料区别于壳体的材料,操作时,人手可握持在所述的握持部位设置的材料上。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握持部位设置的材料的硬度低于壳体材料的硬度。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握持部位设置的材料为TPE,所述的壳体设置的材料为ABS。
15.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在互成直角的两个平面内,当壳体的顶端两侧分别抵靠在所述的两个平面上时,击打件的中心轴线到所述的两个平面的棱边的距离在10mm到40mm之间。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击打件中心轴线到棱边之间的距离为28mm。
17.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电动榔头包括一光源。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电动榔头,其特征是所述的光源为发光二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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