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对合反射不眩目车灯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33656.2 | 申请日: | 2009-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7584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发明(设计)人: | 周路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路珍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7/04;F21W10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2416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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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反射 眩目 车灯 | ||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用照明灯具,尤其是在不额外增加功率的前提下,能大幅度提高照度,且不会使处在被照射区域中心点之外的人员感到眩目的对合反射不眩目车灯。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车灯都是通过反光碗上的抛物面将处在焦点上的光源体发光点发出的光源直接反射出去,由于光源体发光点不可能做到绝对精准,所以光源也就不可能全部处在焦点上;又反光碗呈半球形腔体状,故只有一半光源受反光碗抛物面管束而发挥作用。
我们知道,无论是蜡烛还是灯泡发出的光都会向四面八方自由散射。如果将反光碗碗口平面与水平面呈垂直状安置,那么,处在焦点上的、且朝向反光碗抛物面的光源能按水平方向反射出去,成为照亮正前方的有效光;而处在焦点之外的以及背向反光碗抛物面的光源则会向其他方向任意反射或散射,成为无效光,这样,不仅仅造成了近一半光源的浪费,且其中向前上方反射或散射的无效光还会刺射对方驾驶员、骑车者的眼睛。因受刺射者视线受严重干扰,相向双方车速又快,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车用照明灯具,它能大幅度增强向正前方照射的有效光,校正或消除向正前方视平线以上反射或散射的无效光,可大大提高交通安全系数。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在灯体外壳内设大、小反光碗各一只,光源体一个,组合反射镜一组。组合反射镜由4片上、下两端略带曲度的矩形平面反射镜曲折连接而成,其相邻镜面之间的夹角应在85度至95度范围;镜面与大、小反光碗碗口平面的夹角应在42度至48度或132度至138度范围。组合反射镜中央留有一个稍大于小反光碗外口直径的圆孔,以便于小反光碗以及光源体的穿越安置。组合反射镜安置在灯体外壳内靠后部位。大反光碗中央留有一个与小反光碗外口直径相一致的圆孔。大、小反光碗依照平行于水平面的同一轴心线前后对合安置,光源体发光点处于二者抛物面的共同焦点上。灯光打开后,小反光碗发出的有效光正好穿过大反光碗中央的圆孔,直接向正前方照射出去,而由光源及小反光碗共同产生的无效光因不按水平方向运动,所以无法穿过大反光碗中央的圆孔,被遮挡滞留了。大反光碗发出的有效光先由反射镜片I反射向反射镜片II,再由反射镜片II向正前方反射出去,并保证其与小反光碗发出的有效光的照准相一致;而由光源及大反光碗共同产生的无效光之一部分因被反射镜片上、下两端略带曲度的校正设计改变成有效光向正前方反射出去了,其余无效光则因超越反射镜的反射范围而被遮挡滞留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能最充分地利用光源,大幅度提高照度,且能校正或消除向正前方视平线以上反射或散射的无效光,不会使处在被照射区域内中心点之外的人员感到眩目,可大大提高交通安全系数。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水平截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有效光运行线路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外壳内零部件的基本形状及相互所处方位示意图。
图中1、小反光碗;2、大反光碗;3、光源体;4、组合反射镜I;5、组合反射镜II;6、灯体外壳;7、连接凹槽;8、固定圆盘;9、玻璃罩;10、大反光碗2的中心预留孔;11、组合反射镜的中心预留孔;12、灯体外壳6后部的中心预留孔。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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