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号角无效
申请号: | 200920202622.7 | 申请日: | 2009-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7169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19 |
发明(设计)人: | 郑建国;王祥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音王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0K11/18 | 分类号: | G10K11/18;H04R1/30 |
代理公司: | 宁波奥圣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6 | 代理人: | 邱积权 |
地址: | 315104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号角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音箱设备的附件,尤其是涉及一种号角。
背景技术
号角是一种声音放大产品,其通常用于音箱、喇叭等扩音设备中。其包括音源后端与扩音前端,扩音前端为一个锥形的喇叭口。在工作时,号角将声波通过锥形的喇叭口将声音集中,可以使声音传的比较远。号角的结构设计对整个扩音设备对外扩散的声音音质的好坏,失真是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有的号角不完善,使发出的声音音色暗淡,且声音易受干扰,穿透力不够。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声音的音色亮丽和穿透力强的号角。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号角,包括号角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号角主体任一横截面形状为矩形,所述的号角主体的水平方向母线为分段式渐开线,所述的号角主体的垂直方向母线为分段式渐开线,所述的号角主体的喉口面积与喇叭口面积之比范围为1/54~1/53。
所述的喉口面积与喇叭口面积之比为1/53.42。
所述的喉口面积为9.95平方厘米,所述的喇叭口面积为531.53平方厘米。
所述的号角主体的长度为145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号角具有出色的恒指向性,其音色亮丽、无声染、穿透力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前视图;
图2为图1中A-A剖视图;
图3为图1中B-B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水平指向不同角度频响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垂直指向不同角度频响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一:一种号角,包括号角主体,号角主体任一横截面形状为矩形,号角主体的水平方向母线1为分段式渐开线,号角主体的垂直方向母线2为分段式渐开线,喉口3面积与喇叭口4面积之比为1/53.42。喉口3面积为9.95平方厘米,喇叭口4面积为531.53平方厘米。号角主体的长度为145mm。
实施例二:其他部分与实施例一相同,其不同之处在于喉口3面积与喇叭口4面积之比为1/53或1/54。图4或图5的横坐标为频率(Hz),纵坐标为声压级(db)。
图4中的四条不规则线条从上到下依次为水平O度、15度、30度和45度的频响指示线。
图5中的四条不规则线条从上到下依次为垂直O度、15度、30度和45度的频响指示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宁波音王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宁波音王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202622.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