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设有警示灯的雨伞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196399.X | 申请日: | 2009-09-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336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28 |
| 发明(设计)人: | 王仕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仕华 |
| 主分类号: | A45B3/04 | 分类号: | A45B3/04;A45B25/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1800 浙江省诸***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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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设有 警示 雨伞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雨伞,尤其是涉及一种设有警示灯的雨伞。
背景技术
雨伞是一种雨具,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在雨天可以遮雨,晴天用来遮阳。随着现代生活的发展,城市人口以及车辆的增加,特别在雨天,横穿马路及在街上行走,也成为老人和小孩的难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晴雨天都可用的设有警示灯的雨伞。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主要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本实用新型主要由雨伞的伞面及与其连体的伞柄所组成,伞柄的下端设有手柄,在伞面的顶部设有警示灯,在伞柄的下方设有电池和警示灯开关,在伞柄内设有电线,电线分别连接伞面上的警示灯和伞柄上的开关。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的优点和进步。(1)本实用新型在伞面的顶部设有警示灯在伞柄上设有开关,在雨天、雾天和晚上能见度比较差的状况下,小朋友或老人在横穿马路时可起到警示作用,能达到安全过马路的目的。(2)本实用新型由于在顶上设有警示灯,具有趣味性,深受小朋友的喜爱。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雨伞,特别适用于雨天、雾天和晚上使用。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主要由雨伞的伞面2及与其连体的伞柄3所组成,伞柄3的下端设有手柄7,在伞面2的顶部设有警示灯1,在伞柄3的下方设有电池6和警示灯开关5,在伞柄3内设有电线4,电线4分别连接伞面2上的警示灯1和伞柄3上的开关5。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雨伞,特别适用于雨天、雾天和晚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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