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曲轴结构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188272.3 | 申请日: | 2009-10-1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21546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07 |
| 发明(设计)人: | 关学娣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C3/10 | 分类号: | F16C3/10 |
| 代理公司: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蒋光恩 |
| 地址: | 241009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曲轴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曲轴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曲轴结构为了降低摩擦功损失,以降低部分安全系数为代价,尽量减小主轴颈和连杆轴颈的直径,目的是在相同转速下,减小轴颈表面的线速度,以便降低摩擦系数。但是为了保证曲轴的安全,就必须限制主轴颈和连杆轴颈的直径减小。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新型曲轴结构,以达到在降低摩擦系数的同时保证曲轴结构的安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新型曲轴结构,包括主轴颈,套接在主轴颈上的第一曲柄和第二曲柄,所述的第一曲柄和第二曲柄通过连杆轴颈连接,所述的主轴颈的直径小于连杆轴颈的直径,主轴颈直径为D,连杆轴颈直径为d,0.99≥D/d>0.97。
所述的第一曲柄的一端与第二曲柄连接,第一曲柄的另一端设有平衡重。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述的主轴颈的直径小于连杆轴颈直径,在降低摩擦系数的同时保证了曲轴结构的安全性,结构简单,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曲轴的质量。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附图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在图1中,1、主轴颈,2、连杆轴颈,3、第一曲柄,4、第二曲柄,5、平衡重。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新型曲轴结构,包括主轴颈1,套接在主轴颈1上的第一曲柄3和第二曲柄4,所述的第一曲柄3和第二曲柄4通过连杆轴颈2连接,所述的主轴颈1的直径小于连杆轴颈2的直径,主轴颈1直径为D,连杆轴颈2直径为d,0.99≥D/d>0.97。
第一曲柄3的一端通过连杆轴颈2与第二曲柄4连接,第一曲柄3的另一端设有平衡重5。曲轴结构为四缸直列式曲轴,具有四个第一曲柄3,四个第二曲柄4,和四个平衡重5。
降低主轴颈1的直径,增减连杆轴颈2的直径,使主轴颈1直径小于连杆轴颈2直径,主轴颈1与连杆轴颈的直径比为:0.99≥D/d>0.97,这样就可以在实现摩擦系数下降的同时,不影响曲轴结构的安全系数。由于连杆轴颈2的滑动速度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参数,使摩擦系数在一个范围内变化,在连杆轴颈2和主轴颈1的直径减小幅度相同时,连杆轴颈2的摩擦功减小幅度小于主轴颈1的减小幅度,因此在保证安全系数的前提下,通过减小主轴颈1的直径,能够进一步降低摩擦功。减小主轴颈1的直径,降低主轴颈1表面的线速度,减小主轴颈1摩擦副的摩擦系数,整个曲轴结构摩擦系数降低;同时连杆轴颈2直径增大,主轴颈1的直径小于连杆轴颈2的直径,不影响曲轴结构的安全系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88272.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