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钣金件与自攻钉的配合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86442.4 | 申请日: | 2009-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751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发明(设计)人: | 赵研;张贵万;高发华;高新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B5/02 | 分类号: | F16B5/02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4101 | 代理人: | 何梅生 |
地址: | 241009 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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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钣金件 配合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攻钉与连接件之间的配合结构,更具体地说,尤其是应用在汽车车身配装中的车身钣金件与自攻钉之间的配合结构。
背景技术
自攻钉的使用为极为常见,尤其是使用在不经常拆卸的紧固连接场合。自攻螺纹较普通螺纹在大径、小径以及螺距方面均存在有区别,相关的形式目前已经获得标准化,参见GB/T5280。
目前,使用自攻钉进行固定,首先直接在固定母体上开启固定孔,再将固定件与固定母体利用自攻钉进行连接。在这一连接方式中,固定母体上固定孔的开启要小于螺纹大径。实际上,这种固定方式在螺钉攻入时,固定孔已有破坏,螺钉锁定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动态状态下,易造成固定件的脱落。例如,使用自攻钉固定在汽车车身钣金件上的附件便存在有易脱落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为避免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车身钣金与自攻钉的配合结构,以保证自攻钉固定形式的牢固可靠。
本实用新型解决技术问题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钣金件与自攻钉的配合结构的特点是设置位于钣金件上的固定孔为翻边孔,所述翻边孔具有锥形拨摸角,翻边孔的孔口扣压在自攻钉的螺纹上。
本实用新型钣金件与自攻钉的配合结构的特点也在于:
设置翻边孔的锥形拨模角的角度与自攻钉的螺纹锥度相同;
设置翻边孔的翻边高度不小于自攻钉的一个螺距。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体现在:
1、本实用新型因其采用翻边孔的结构形式,以带有锥形拨摸角的翻边孔的孔口直接扣压在自攻钉的螺纹上,能够保证螺钉自锁性能良好,螺纹无毁坏、固定件无脱落现象。
2、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实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1钣金件、2自攻钉、3固定件。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本实施例中,设置位于钣金件1上的固定孔为翻边孔,翻边孔具有锥形拨模角,锥形拨模角的角度α与自攻钉2的螺纹锥度相同,因标准化的自攻螺钉螺纹角度为60°,因此拔模角度α确定为120°。
翻边孔的翻边高度不小于自攻钉2的一个螺距;以保证翻边孔的孔口扣压在自攻钉2的螺纹上。
具体实施中,在固定件3、钣金件1和自攻钉2之间实施紧固连接的过程为:在固定件3上开设自攻钉通过孔,自攻钉通过孔的孔径D≈1.1d0,式中的d0为自攻钉的公称直径,在GB5280中可查,计算数值圆整为较大整数;钣金件1上的翻边高度h要求大于一个螺距,螺距尺寸GB5280可查;
此外,设定开启在钣金件1上的自攻钉固定孔孔径为d,钣金厚度为H;翻边高度为h,依照工程经验,确定d与H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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