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木塑材料游泳池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171942.0 | 申请日: | 2009-05-0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06853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17 |
| 发明(设计)人: | 叶大青;余和;巴旭民;王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4H4/04 | 分类号: | E04H4/04 |
| 代理公司: | 合肥金安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金惠贞 |
| 地址: | 245900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材料 游泳池 | ||
1、木塑材料游泳池,其特征在于:游泳池体包括由侧条板依次插接组成的四块以上的池壁、四个角柱、两个以上的中柱和盖板;
所述侧条板为中部设有一条以上贯通孔的空心板,其一侧边设有凸条,对应的另一侧边设有凹槽;相邻两块侧板的凸条和凹槽对应配合插接;
所述角柱为空心管柱,其外侧面分别设有两条轴向凹槽,两条轴向凹槽之间呈90度角;
所述中柱为空心管柱,其外侧面分别设有两条轴向凹槽,两条轴向凹槽之间呈180度角;
由侧条板依次插接组成的池壁的端插设在一个角柱的凹槽中,池壁的另一端插设在另一个角柱的凹槽中或一个中柱的凹槽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塑材料游泳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沿池壁的游泳池体顶部扣设有盖板,所述盖板横截面为槽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塑材料游泳池,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条板为中部设有四条贯通孔的空心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塑材料游泳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角柱为横截中部和周边分别设有贯通孔的空心管柱。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塑材料游泳池,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柱为横截中部和周边分别设有贯通孔的空心管柱。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黄山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171942.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粉煤灰的活化处理方法
- 下一篇:一种污水处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