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移动网络的安防电信增值业务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920171482.1 | 申请日: | 2009-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3642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28 |
发明(设计)人: | 白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白洋;李伟东 |
主分类号: | H04W4/12 | 分类号: | H04W4/12;H04W4/16;H04M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50028 黑龙江省哈尔***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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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移动 网络 电信 增值 业务 系统 | ||
1.一种基于移动网络的安防电信增值业务系统,所述的增值业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签约用户A、红外/可见光摄像手机、GPRS网络、WAP网关、彩信中心、彩信网关、图像预处理服务器、虹膜识别服务器、业务及信息管理服务器、电子锁系统、BOSS系统、GPRS网络和/或TD网络、短信网关、短信中心;
所述的签约用户A通过所述的红外/可见光摄像手机经所述的GPRS网络与所述的WAP网关相连,所述的WAP网关与所述的彩信中心相连,所述的彩信中心与所述的彩信网关相连,所述的彩信网关与所述的图像预处理服务器相连,所述的图像预处理服务器与所述的虹膜识别服务器相连,所述的虹膜识别服务器与所述的业务及信息管理服务器相连,所述的业务及信息管理服务器与所述的短信网关相连,所述的短信网关与所述的短信中心相连,所述的短信中心经所述的GSM网络与所述的电子锁系统相连,所述的BOSS系统与所述的短信网关相连。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网络的安防电信增值业务系统,其中:
所述GPRS网络和/或TD网络接收所述签约用户A发送的含有人的瞳孔的虹膜信息的彩信,并转发给所述WAP网关;
所述WAP网关对所述GPRS网络和/或TD网络转发的所述含有人的瞳孔的虹膜信息的彩信进行协议转换,并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给所述彩信中心。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移动网络的安防电信增值业务系统,其中:
所述彩信中心将所述WAP网关发来的彩信存储转发给所述彩信网关;
所述彩信网关通过HTTP协议将含有所述签约用户A所获取的所述含有人的瞳孔的虹膜信息的彩信发送到所述图像预处理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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