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直立支架的直骨伞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68966.0 | 申请日: | 2009-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09743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发明(设计)人: | 陈泽承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泽承 |
主分类号: | A45B11/00 | 分类号: | A45B11/00;A45B9/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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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直立 支架 直骨伞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伞,尤其涉及一种带直立支架的直骨伞。
背景技术
目前的伞主要分直骨伞和折伞,最早出现的是直骨伞,虽说直骨伞有更大的伞面以及更好的强度,然而折伞却因为其更好的便携性和收纳性迅速得到普及,大有取代直骨伞的趋势。比如,雨天遮雨晴天遮阳之后,折伞可以简单的折叠收纳放进包里,拿在手里也不会太累赘,而直骨伞却只能找一个可以挂或可以靠的地方,拿在手里却不方便,总的使用起来不甚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直立支架的直骨伞,可以将伞简单地直接立于地面,而且造型大方美观。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带直立支架的直骨伞,包括直骨伞,在直骨伞顶端还连接固定一三脚架,所述三脚架包括底座与三支脚,底座固定于直骨伞顶端,三支脚均与底座铰接,可向外最大打开至60度,且收拢时可围成一柱体。
作为优选,所述三支脚可向外最大打开至30度。
作为优选,上述各方案中所述柱体为靠近伞面一端大,远离伞面一端小的圆台体。所述三脚架由金属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直骨伞顶端还连接固定一三脚架,三脚架的三支脚打开时即可成为直骨伞的支撑脚,直接立于地面,而收拢时可围成一完整柱体,此时外形与普通直骨伞无异,造型大方美观,不会让人觉得怪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三脚架收拢时的状态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局部放大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三脚架打开时的状态示意图;
图4为图3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带直立支架的直骨伞1,包括直骨伞1,在直骨伞1顶端还连接固定一三脚架2,所述三脚架2包括底座21与三支脚22,底座21固定于直骨伞1顶端,三支脚22均与底座21铰接,可向外最大打开至60度,且收拢时可围成一柱体。作为优选,如本实施例所示,所述三支脚22可向外最大打开至30度,所述柱体为靠近伞面11一端大,远离伞面11一端小的圆台体。所述三脚架由金属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直骨伞顶端还连接固定一三脚架2,如图3和图4所示,三脚架2的三支脚22打开时即可成为直骨伞1的支撑脚,直接立于地面,如图1和图2所示,收拢时可围成一完整柱体,此时外形与普通直骨伞无异,造型大方美观,不会让人觉得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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