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构造改良的细孔放电加工机眼模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63331.1 | 申请日: | 2009-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831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26 |
发明(设计)人: | 陈昱锜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昱锜 |
主分类号: | B23H7/26 | 分类号: | B23H7/26 |
代理公司: | 北京乾诚五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42 | 代理人: | 付晓青;杨玉荣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市***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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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构造 改良 细孔 放电 加工 机眼模 | ||
1.一种构造改良的细孔放电加工机眼模,其特征在于,所述细孔放电加工机眼模包括:
一前段体,所述前段体设置有一容置部及一结合部,而所述容置部容置设置有一前陶磁柱,所述前陶磁柱设置有一中空的定位孔;以及
一后段体,所述后段体设置有一固定部、一挟持部及一容置部,而容置部设置有一后陶磁柱,所述后陶磁柱设置有一中空的定位孔,所述固定部与所述前段体所设结合部结合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构造改良的细孔放电加工机眼模,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段体的结合部为外牙螺纹,而所述后段体的固定部为内牙螺纹,所述后段体所设固定部与前段体所设结合部结合时,所述后段体的内牙螺纹锁合于前段体的外牙螺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构造改良的细孔放电加工机眼模,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段体与所述后段体间设置有一中段体,所述中段体设置有一固定部及一结合部,所述固定部与所述前段体所设结合部结合固定,而所述结合部与所述后段体所设固定部结合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构造改良的细孔放电加工机眼模,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段体的固定部为内牙螺纹,而所述中段体的结合部为外牙螺纹,在所述中段体与所述前段体及所述后段体结合时,所述中段体的固定部所设内牙螺纹与所述前段体的结合部所设外牙螺纹锁合,而所述中段体的结合部所设外牙螺纹与所述后段体的固定部所设内牙螺纹锁合。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构造改良的细孔放电加工机眼模,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段体中容置设置有一中段陶瓷柱,而所述中段陶瓷柱设置有一定位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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