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警示桩粉刷架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140153.0 | 申请日: | 2009-05-1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19154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0 |
| 发明(设计)人: | 刘松芳;龙厚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塔城公路总段 |
| 主分类号: | B05C17/12 | 分类号: | B05C17/12 |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新科联专利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白志斌;张连贵 |
| 地址: | 834700新疆维吾尔***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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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警示 粉刷 | ||
1、一种警示桩粉刷架,其特征是:在直立的立柱(1)上均布设置着分别与立柱(1)轴线垂直的直角形卡尺架(2),直角形卡尺架(2)构成的平面与水平面平行,均布的直角形卡尺架(2)之间的间距与警示桩上红、白相间颜色的分隔界线相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桩粉刷架,其特征是:直角形卡尺架(2)由两个相互呈直角的悬臂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桩粉刷架,其特征是:在立柱(2)上端的直角形卡尺架(2)上设置着悬挂支架(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警示桩粉刷架,其特征是:悬挂支架(3)为连接直角形卡尺架(2)两个相互呈直角悬臂的支撑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桩粉刷架,其特征是:直角形卡尺架(2)的悬臂由角钢或扁钢或圆钢构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桩粉刷架,其特征是:立柱(1)由角钢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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