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仿真电子烟烟盒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130901.7 | 申请日: | 2009-04-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30913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31 |
| 发明(设计)人: | 柳哲琦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哲琦 |
| 主分类号: | A24F15/00 | 分类号: | A24F15/00;A24F47/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126广东省深圳市宝安***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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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仿真 电子 烟盒 | ||
1.一种仿真电子烟烟盒,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壳体,包括烟盒盖和烟盒本体,烟盒盖和烟盒本体形成外壳体容置腔,且烟盒盖和烟盒本体在后表面上连成一体而在前表面以及侧向两侧上分开,烟盒本体前表面外侧设置有与烟盒盖的下边沿相配合的配合部;
内壳体,容置在外壳体的烟盒本体内;
烟弹容置部,设置在内壳体的上部;
电子烟充电容置部,设置在内壳体的上部;
以及电子烟充电部,设置在内壳体中,且包括彼此电连接的充电控制电路、与电子烟电连接的充电接口、以及与外界电源连接的接口;
其中,烟盒本体前表面的上部内侧或内壳体的上部设置有凹形边,所述凹形边的底边高于配合部的上边沿,烟弹容置部的顶部平齐于或低于所述凹形边的底边,烟充电容置部的顶部平齐于或低于所述凹形边的底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仿真电子烟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弹容置部沿着内壳体的长度方向设置成一排或两排,烟充电容置部沿着内壳体的长度方向与所述烟弹容置部对齐。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仿真电子烟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可拆卸式,所述仿真电子烟烟盒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内壳体上部的将不带有充电电池的电子烟部分进行容置的烟嘴容置部,所述烟嘴容置部设置成:该烟嘴容置部的顶表面平齐于或低于所述凹形边的底边、所述烟嘴容置部沿着内壳体的长度方向与所述烟弹容置部对齐、且插入烟嘴容置部后的所述不带有充电电池的电子烟部分的顶部与插置的烟弹的顶部平齐。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仿真电子烟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口设置成:电子烟的充电部分通过所述电子烟充电容置部插入到所述充电接口之后,使得插置后的所述电子烟的充电部分的顶部与插置后的烟弹的顶部平齐。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仿真电子烟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接口为螺接或插接接口。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仿真电子烟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仿真电子烟烟盒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内壳体上部的备用电子烟容置部,所述备用电子烟容置部设置成:该备用电子烟容置部的顶表面平齐于或低于所述凹形边的底边、所述备用电子烟容置部沿着内壳体的长度方向与所述烟弹容置部对齐、且该备用电子烟插入备用电子烟容置部后的该备用电子烟的顶部与插置后的烟弹的顶部平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仿真电子烟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充电部与外界电源连接的接口为设置在内壳体下部的可露出到烟盒本体外的USB插口或插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仿真电子烟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USB插口或插头设置内壳体的下部且连接有导出装置,且在内壳体及烟盒本体的底部向下或向侧面设置有供所述USB插口或插头移动并从外壳体中露出的槽孔。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仿真电子烟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充电部还包括设置在内壳体的外表面上的充电指示灯,且在所述烟盒本体上的相应位置上设置有通孔。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仿真电子烟烟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烟盒本体在所述电子烟充电部的与外界电源连接的接口部位处设置有撕掉以露出所述接口部位的易撕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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