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两用充电灯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120611.4 | 申请日: | 2009-05-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96588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03 |
| 发明(设计)人: | 蒋加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蒋加祥 |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23/0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1800浙江省诸***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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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两用 充电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充电灯,尤其是涉及一种可将灯头拔下来的两用充电灯。
背景技术
充电灯用处很广,使用也方便,在农村或在城市,充电灯是家庭、商店、工矿企业常用的照明工具。一般的充电灯都是采用提着手柄照明,如果遇到无法手提的时候,就比较麻烦。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充电灯所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可以不必用手提的两用充电灯。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主要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本实用新型主要由充电灯的灯体及与其相连体的灯头和手柄所组成,在灯体上还设有充电灯插片,可以将充电灯插在皮带上或自行车等其他地方。在灯体与灯头连接处还设有灯头插座,灯头插座与设于灯头后部的灯头插头相配套,在灯头和灯体之间还设有一条电线。在平时,将灯头插头插在灯体上的灯头插座上,就是一只充电灯,如果需要将灯头拔下来,可以把灯头放在头套上,就是一只矿灯或可用作割胶灯。
本实用新型与现的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的优点和进步。(1)结构简单。本实用新型只是在灯头和灯体之间增加了一条电线,在灯体上采用充电灯插片,用来插在皮带上。(2)一灯两用。由于所述的灯头可以拔下来,同时在灯头和灯体还采用电线连接,所以,本实用新型既可以是手提灯,又可用作矿灯或割胶灯。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家庭、商店使用,也适用于矿产、割胶使用。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主要由充电灯的灯体2及与其相连体的灯头6和手柄1所组成,在灯体2上还设有充电灯插片3,可以将充电灯插在皮带上或自行车等其他地方。在灯体2与灯头6连接处还设有灯头插座5,灯头插座5与设于灯头6后部的灯头插头4相配套,在灯头6和灯体2之间还设有一条电线7。
实施例
在平时,将灯头插头4插在灯体2上的灯头插座5上,就是一只充电灯,如果需要将灯头6拔下来,可以把灯头6放在头套上,就是一只矿灯或可用作割胶灯。
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家庭、商店使用,也适用于矿产、割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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