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能清除烟毒的清烟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106731.9 | 申请日: | 2009-04-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2865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21 |
| 发明(设计)人: | 杨启彪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华夏宜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4F13/06 | 分类号: | A24F13/06;A24F7/0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朝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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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清除 烟毒 清烟器 | ||
1.一种能清除烟毒的清烟器,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有壳体、烟嘴,在所述壳体的内部形成有直线惯通的通道,在所述通道的前端设置有香烟固定部,在所述香烟固定部往后依次设有两级物理滤除装置,在所述壳体与所述烟嘴之间设置有能有效去除有害物质的化学滤除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清除烟毒的清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物理滤除装置包括有筒状体和铜柱体,所述筒状体呈中空的惯通状,所述铜柱体为中间封闭两端敞口结构,即在两端部分别形成有两个互不相通的中空过滤腔,所述铜柱体外壁的两端通过密封圈与所述筒状体的内壁密封连接,在所述铜柱体的外壁与所述筒状体的内壁之间形成有分别连通所述两个中空过滤腔的侧壁过滤腔,该侧壁过滤腔通过在所述铜柱体侧壁上设置的通孔与所述铜柱体两端的中空过滤腔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清除烟毒的清烟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两级物理滤除装置之间设置有能进一步去除部分焦油的化纤类过滤层。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能清除烟毒的清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学滤除装置包括有套体和置于所述套体内部的滤芯,所述化学滤除装置的一端经连通部件与所述两级物理滤除装置的后一级连通,另一端与所述烟嘴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能清除烟毒的清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嘴外套有防尘的透明外套。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能清除烟毒的清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底部设有能够翻转直立的支架。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能清除烟毒的清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香烟固定部呈圆环状,直接与所述壳体、物理滤除装置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能清除烟毒的清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由左右对称的两半部分扣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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