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摩托车或电动车的节能型前车灯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96367.2 | 申请日: | 2009-04-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01710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10 |
发明(设计)人: | 徐卫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卫平 |
主分类号: | F21S8/12 | 分类号: | F21S8/12;F21V19/00;F21V23/00;F21V7/04;F21Y103/02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韩素琴 |
地址: | 300000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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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摩托车 电动车 节能型 车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摩托车或电动车的前车灯,更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节能效果的摩托车或电动车的前车灯。
背景技术
目前,用于摩托车或电动车的前车灯,其光源普遍采用白炽灯灯泡,该白炽灯灯泡的照明功率往往需要18W~40W才能够达到需要的照明度,而且只有一种色温。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针对以上现有技术的状况,提供一种以其很小的照明功率就可以达到需要的照明度、具有多种色温、并且色温可调的用于摩托车或电动车的节能型前车灯。
本实用新型用于摩托车或电动车的节能型前车灯,包括其底部设置有灯座的聚光罩以及设置在所述聚光罩内壁上的反射体,所述的灯座上安装有节能型荧光管,所述的节能型荧光管连接电子转换器。
所述节能型荧光管的形状为U形、M形、环形、螺旋形或其他可用的任何形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由于将所述车灯中作为光源体的白炽灯灯泡换成了节能型荧光管,所以,只需3~8W的照明功率就可达到原来18W~40W才可达到的照明度,省电幅度大,节能效果好。
(2)由于所述的节能型荧光管具有多种色温,所以,可通过调整、变光获得所需要的照明效果,避免了在夜晚使用时由于灯光亮度刺眼所造成的不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意的结构以及一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用于摩托车或电动车的节能型前车灯,包括聚光罩1,所述聚光罩1的内壁上设置有反射体2,所述聚光罩1的底部设置有连接电源的灯座3,所述的灯座3上设置有光源体。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不同在于:现有技术的光源体是白炽灯灯泡,本实用新型则是将原来的白炽灯灯泡换成了节能型荧光管4。
本实用新型对所述前车灯光源体的改进,省电幅度大,节能效果好,如果使用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节能型荧光管4做光源体,只需原来白炽灯照明功率的1/5左右,就可达到同样的照明度。
按照所述的节能型荧光管4所需要的发光机理,本实用新型在所述的节能型荧光管4与电源之间设置了电子转换器5,以使所接的电源与之相匹配。
本实用新型中作为光源体的节能型荧光管4,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多种形状,无论市售的U形管、M形管、环形管、螺旋形管以及其它任何形状的荧光管,只要满足使用要求,均可以作为本实用新型前车灯的光源体。
本实用新型以所述的节能型荧光管4做为前车灯的光源体,可使其光源具有多种色温,并且还可以通过调整整灯的角度获得所需要的远、近光的照明效果,从而避免原来的白炽灯光源体色温单一,不可调整,以至夜晚使用时由于亮度刺眼所造成的不安全隐患。
以上结合附体对本实用新型的描述是示意性的,该描述没有限制性。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能够理解,在具体的实施中,各部件的结构形状或设置方式均可能根据生产发生某些改变;而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其他人员也可能作出与本实用新型相似的设计,或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进行一些添加或改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宗旨,所有显而易见的改变以及具有等同替换的相似设计,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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