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筷子助持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78110.4 | 申请日: | 2009-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100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23 |
发明(设计)人: | 徐人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人杰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上海京沪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5 | 代理人: | 周志宏 |
地址: | 200050 上海市长***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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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筷子 助持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家庭用具和餐桌用具,特别是涉及一种筷子助持器。
背景技术:
筷子是世界上部分国家使用的餐桌用具,使用筷子来夹取食物需一定的技巧,依据人体工学的研究,使用筷子需要用三根手指来协调使用,在筷子的张开、合拢动作中,起作用的主要是食指和中指,合拢动作属肌肉的收缩较容易做到,张开动作属肌肉的张拉,对于手指未经过训练者、外国人、儿童、老人、体弱者难以掌握,这部分人群使用筷子时难以做到正常进食。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不足之处,对难以正常使用筷子的人群提供一种可以方便夹取食物的筷子助持器。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一种筷子助持器,其特殊之处在于,它由一对顶端连为一体的呈微弯曲状的夹持臂及夹持臂端部的夹持座组成,所述夹持座设有放置筷子的通孔。
所述夹持臂顶端连为一体处设有凹槽、凹槽的底端截面呈半圆形。
所述夹持座的外侧开有缝。
所述夹持座的通孔呈锥状。
所述一夹持座的内侧呈凸缘状,另一夹持座内侧有与凸缘相对应的凹槽。
与现有技术相比,采用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筷子助持器,对于手指未经过训练者、外国人、儿童、老人、体弱者来说克服了手食指、中指肌肉不能自主张拉的弱点,依靠筷子助持器的弹性自动张开,简化了用筷的使用方法,得以能和普通人一样进食。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制作简单,使用方便,可在多种场合中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个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2是图1实施例A向局部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具体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
在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个实施例中,一种筷子助持器,它由一对顶端连为一体的呈微弯曲状的夹持臂1及夹持臂端部的夹持座4组成,所述夹持座设有放置筷子的通孔5,本实施例中通孔为锥形孔,孔的形状可以是方形锥孔,也可以是圆形锥孔。使用时筷子插入通孔5内,因夹持座的外侧开有缝8,插入时可略微让其涨开,在弹性变形的范围内将筷子紧固在夹持座上。所述夹持臂顶端连为一体处设有凹槽3、凹槽的底端截面呈半圆形。这种结构形式可使助持器更具弹性,且不会产生应力集中,避免在凹槽处开裂。本实用新型还采取了如下措施:所述在一夹持座的内侧呈凸缘状7,另一夹持座内侧有与凸缘相对应的凹槽6,这样筷子在合拢时不会发生错位,夹不住食物。
上述实施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的形式所获得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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