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高压气瓶电子标签牌的加贴固定结构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069508.1 | 申请日: | 2009-03-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82259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13 |
| 发明(设计)人: | 徐吉庆;朱永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7C13/00 | 分类号: | F17C1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季申清 |
| 地址: | 201703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压气 电子标签 固定 结构 | ||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系高压气瓶的一种改进结构,特别是涉及适宜固定电子标签牌的一种高压气瓶改进结构。
(二)背景技术
高压气瓶适宜于灌装永久气体和高压液化气体,例如:二氧化碳、乙烯、氧气、氢气、氩气、天然气等,由于其应用广泛,在社会上拥有量很多,流动性大,稍有疏忽也容易造成大的安全事故,是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为了对高压气瓶实行监管,各地都分别对高危害性气瓶进行不间断地“盯梢”,要求贴上电子标签,初步建成气瓶采购、灌装、运输、销售、用户、返回等整个流通环节的信息读写规程,实现气瓶从档案信息、灌装生产、物流调度、销售管理、配送管理以及客户管理和售后服务的一整套动态管理系统,将每只钢瓶的所有档案资料包括年检都存储记录在电子标识牌上,监管人员只要利用市售通用的手持式无接触识读器,如IC卡识读器、条形码识读器,将其对准装置在钢瓶上的电子标识牌,就能获取该钢瓶年检等信息状况。并开发出一套针对气瓶运输的卫星定位系统进行监管。这种电子标识牌的使用既可以减轻监管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效,又能有效、快捷地发现问题,以便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在以上的管理系统中,有一重要步骤是在高压气瓶上加贴电子标签。目前的电子标签的结构是一块呈宽40毫米,高20毫米,厚2毫米的薄板,内置电子芯片。作为电子标签有加贴固定方式,目前的固定方式是直接用胶水粘贴在高压气瓶表面,但是很容易碰落掉下而遗失,也有的在气瓶上焊接一个电子标签的插槽,但是在光滑的高压钢瓶上焊接一金属插卡槽增加了一道工序,增加了明显的加工工序和材料零件费用,而且明显外露的插卡槽也容易在周转、运输中被碰撞脱落,人们仍旧在寻找一种高压气瓶电子标签的加贴固定结构和方式。
(三)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高压气瓶上固定电子标签牌的改进结构,达到镶嵌电子标签牌方便、牢固又不影响外观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由如下结构来实现的。
一种高压气瓶电子标签牌的加贴固定结构,包括呈倒扣酒盅状的高压气瓶颈圈,颈圈的厚度为4.5毫米,顶部为开口的瓶口,上部是外表有螺纹的螺纹段,下部是向外张开的喇叭口段,其特征在于:在喇叭口段开设一内陷矩形凹槽,凹槽的下半部分开为开孔的凹槽孔,上半部分为下陷的底板。
进一步,所述上半部分凹槽的下陷凹入深度为2至3毫米。
更进一步,所述下陷凹入深度为2.5毫米。
进一步,所述凹槽的宽35至45毫米,高15至25毫米。
更进一步,所述凹槽的宽40毫米,高20毫米。
采用本技术方案,电子标签牌既可以放置嵌入高压气瓶颈圈喇叭口段的矩形凹槽内,又被凹槽上半部分的底板托住不会掉下去,很稳固,牢靠。上半部分凹槽的凹入深度,即凹槽口离上部部分底板的距离为1.5至2.5毫米,恰好与电子标签牌的厚度相当,并不外突,不易被碰撞脱落。
而且,本技术方案的凹槽是直接凹陷在颈圈上的,在制作中,只要在钢颈圈上冲裁此槽口,不必再多增加诸如下料、制框、焊接等繁琐工序,减少了加工成本,节约了原材料。制作中,具有了相应的模具,冲裁、成形、落料是很快速、简单、准确的。
由于颈圈部件是要套置固定在钢瓶圆筒形瓶身上的,如果矩形凹槽的整体全部具有底板的话,底板在冲压成形加工后会向后突起,突起部分会影响颈圈与瓶身的连接装配,因此凹槽的下半部分开为开孔式,当颈圈部件套置固定在钢瓶瓶身上时,非常平顺、服帖,丝毫不影响后续加工。
本实用新型的优越性和有益效果为,电子标签牌既可以放置嵌入高压气瓶颈圈喇叭口段的矩形凹槽内,又被凹槽上半部分的底板托住不会掉下去,很稳固,牢靠。加工简单,原料节约,不影响后续与钢瓶筒身的连接加工。
(四)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高压气瓶电子标签牌的加贴固定结构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图3为图1的右视图,且包括与高压气瓶筒身连接装配在一起的局部剖视。
图中,1是螺纹段,2是底板,3是凹槽孔,4是喇叭口段,5是瓶口。
(五)具体实施方法
以下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结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未经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69508.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