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推车及其显示屏放置机构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067000.8 | 申请日: | 2009-01-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4710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8 |
| 发明(设计)人: | 曾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新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2B3/10 | 分类号: | B62B3/1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余明伟 |
| 地址: | 201203上海市浦东新***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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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手推车 及其 显示屏 放置 机构 | ||
1、一种手推车的显示屏放置机构,所述手推车上设置显示屏;其特征在于,该显示屏放置机构包括:
连杆,该连杆作为手推车的把手;
显示屏放置单元,与所述连杆成一体,用于放置手推车上的显示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车的显示屏放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放置单元位于连杆的中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车的显示屏放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的两端分别固定设置有连接单元;
所述连接单元与手推车连接处设置内螺纹或外螺纹,通过螺纹与手推车配合连接。
4、一种手推车的显示屏放置机构,所述手推车上设置显示屏;其特征在于,该显示屏放置机构包括:
连杆,固定于手推车靠近把手的一侧;
显示屏放置单元,与所述连杆成一体,用于放置手推车上的显示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推车的显示屏放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放置单元位于连杆的中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推车的显示屏放置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的两端分别固定设置有连接单元;
所述连接单元与手推车连接处设置内螺纹或外螺纹,通过螺纹与手推车配合连接。
7、一种手推车,该手推车上设置显示屏;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推车包括权利要求1至6任意一项所述的手推车的显示屏放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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