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化妆品容器有效
| 申请号: | 200920048220.6 | 申请日: | 2009-09-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95346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0-06 |
| 发明(设计)人: | 陈绍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藤兴工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5D33/00 | 分类号: | A45D33/00;A45D33/22;A45D33/26;A45D40/00;A45D40/24 |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2102 | 代理人: | 陈忠辉 |
| 地址: | 215127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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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化妆品 容器 | ||
1.化妆品容器,包括承放化妆品内容物的容器和对应于容器开口的外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内设置有一个以上用于承放不同化妆品内容物的内容器,所述各内容器的开口分别套装有独立的盖体,且所述外盖盖合后与各内容器的盖体间距小于1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与内容器的形状相同,均为立方体、圆柱体、倒圆锥梯形体或其它多边形梯形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与内容器形状均为立方体,且内容器数量为四个,相互紧挨装设在容器之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与内容器的形状具有差异性,分别为立方体、圆柱体、倒圆锥梯形体或其它多边形梯形体之一,满足至少两个形状相同或各异的内容器能够平稳装设于容器之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形状为立方体,所述内容器形状为圆柱体,且所述一个以上的内容器内切装设在容器之中。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化妆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和内容器为拔盖式,各自开口的外缘周围设有至少两个凸台,所述外盖套装在容器开口上,所述盖体套装在内容器开口上,外盖及盖体的平滑内壁与凸台顶持而外扩,形成定位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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