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支架的电炒锅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31183.8 | 申请日: | 2009-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527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发明(设计)人: | 郭伟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淄博锅老大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A47J37/10;A47J36/34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巩同海 |
地址: | 2553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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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支架 电炒锅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器炊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支架的电炒锅。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电炒锅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
1.电炉式:这种电炒锅的炉体似普通的电炉,但它与锅底接触的部分加工成了凹面,电炉丝直接镶嵌于炉体的凹槽之中,炉体上面的锅,既可以使用普通的锅也可以用铝锅。其不足之处是:安全性能不好,热效率低。
2.分体式:即锅体和基座分离,加热和控制部分设置在基座中,由于加热部件是直接浇铸而成,比电炉式炒锅安全,但其热效率仍不令人满意。
3.一体式:将加热部分直接设置在炒锅底面,控制部分设置底座中。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带有支架的电热锅,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具体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有支架的电炒锅,包括内锅体、外锅体,内、外锅体锅沿处卷和在一起,内、外锅体之间锅底部分留有空隙,并设置有加热部件和保温层,其特征是,在电炒锅的底部设有分体式的支架。
电炒锅锅底一般具有弧面结构,本实用新型支架的作用是在电炒锅放置和使用时起支撑作用,同时,避免锅底发热烫坏锅底衬物。本实用新型的支架材质可以金属或塑料,其制法可以是弯曲、铸造、压塑或注塑成型。应当这样认为,只要能够达到上述的目的,所有支架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本实用新型优点是:
1)本实用新型内、外锅体为整块金属板成型,其锅沿卷和在一起,其防水性、安全性好;便于清洗和操作,实用性极强。
2)本实用新型具有支架,使电炒锅使用、放置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带有支架的电炒锅,包括内锅体1、外锅体3,其锅沿处卷和在一起,锅底部分留有空隙,并设置有均热盘2、电热丝4、保温层6,锅底设置支架5,所述支架5是由金属丝弯曲或铸造成型.支架5与电炒锅为分体式结构.
本实施例中,均热盘2和电热丝4构成加热部件。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与实施例1基本一样,支架5的形式是上部带有座圈,下部带有支脚。
实施例3
如图3所示,与实施例基本一样,只是支架5的形式是中部为座圈,上下部带有支脚。
上述实施例是对本发明的说明而不能限制本发明,在与本发明权利要求书相当的含义和范围内的任何改变和组合,都应认为是在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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