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提式空气泡沫灭火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023473.8 | 申请日: | 2009-03-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6620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23 |
| 发明(设计)人: | 杨学超;江志信;石新强;陈浩;沈红伟;刘永敏;张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欣传 |
| 主分类号: | A62C13/00 | 分类号: | A62C13/00;A62C13/76 |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迟承柏 |
| 地址: | 266043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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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手提式 空气 泡沫灭火器 | ||
1、一种手提式空气泡沫灭火器,包括管牙接口(1),吸液接头(4),还包括双头外接,双头接丝(2),聚集器(18),吸液室(7),分散挡板(17),喷嘴(15)和发泡筒(10),所说的喷嘴(15)空腔呈漏斗状,里内径大,外内径小,喷嘴(15)的底部中心有圆孔,喷嘴(15)的底部方向对准所说的发泡筒(10),喷嘴(15)里内径面对分散挡板(17),所说的吸液室(7)的内部有喇叭状空腔,内径大的一端内接分散挡板(17),内径小的一端与聚集器(18)的小头相对,所说的吸液室(7)留有吸液孔,所说的吸液孔与吸液接头(4)相连接,聚集器(18)通过双头接丝(2)固定于吸液室(7),聚集器(18)的小头与吸液室(7)相通,管牙接口(1)与所说的双头接丝(2)相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发泡筒(10)由圆筒(28),支架和圆筒固定箍(24)组成,支架一端同定于圆筒(28),另一端固定于圆筒固定箍(24),圆筒固定箍(24)通过固定于泡沫灭火剂桶(13)侧壁的销轴座,采用销轴进行圆筒可转动连接,在所说的圆筒固定箍(24)上方设有带有内螺纹的可调螺栓座(26),可调螺栓(9)的外螺纹与可调螺栓座(26)的内螺纹相连接,在所说的圆筒(28)中间部位固定有丝网,所说的泡沫灭火剂桶(13)通过螺栓和螺母将固定圈(12),双头接丝固定卡(3)和吸液室固定卡(8)紧固于吸液室(7)的外部,所说的吸液接头(4)通过钢管接头(5)与铜管(6)连接,所说的铜管(6)另一端通过螺纹与固定在泡沫灭火剂桶(13)上的吸管接头(11)相连接,虹吸管(27)的一端通过外螺纹与吸管接头(11)的内螺纹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提式空气泡沫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说的支架有三个,第一支架(20)位于圆筒固定箍设有可调螺栓(9)附近的位置,另外两个支架(21、22)设于与所说的第一支架(20)穿过圆筒(28)轴线形成的平面垂直的平面与所说的圆筒(28)相交的位置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提式空气泡沫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可调螺栓(9)的底部呈圆锥形,在所说的喷嘴(15)外与所说的可调螺栓(9)相对应的位置上有与可调螺栓(9)的圆锥形底部形状相配合的凹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提式空气泡沫灭火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说的丝网外的同心轴线上,再固定向外突出的呈球面的丝网,螺栓穿过所说的的丝网的中心,穿过钢管,再穿过丝网,通过螺母紧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提式空气泡沫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丝网可以是30目丝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提式空气泡沫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说的丝网可以是不锈钢丝网、铜丝网、也可以是尼龙丝网。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提式空气泡沫灭火器,其特征在于所说的管牙接扣(1)、聚集器(18)、吸液室(7)、双头接丝(2)都可以采用不锈钢或铜合金制造、也可以采用铝合金制造,吸液接头(11)和喷嘴(15)可以采用不锈钢、铝合金或铜合金制造,发泡筒(10)采用不锈钢或碳钢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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