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加压可折断骨圆针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020559.5 | 申请日: | 2009-04-1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84552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20 |
| 发明(设计)人: | 魏宝富;孙艳艳;裴国献;孙永建;王丹;姜晓锐 | 申请(专利权)人: | 魏宝富 |
| 主分类号: | A61B17/60 | 分类号: | A61B17/60 |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宝锞 |
| 地址: | 276000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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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加压 折断 骨圆针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医疗器械,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加压可折断骨圆针。
背景技术
骨科临床上骨折的固定常用克氏针或斯氏针,它们的前后直径一致,而且表面光滑,在固定骨折部位时,很容易出现松动移位或脱出的现象;有些表面带有螺纹的骨圆针,在使用时又不能起到很好的加压作用;以上几种骨圆针,在固定好骨折部位后,都需要将骨圆针的多余部分折弯剪掉,但是折弯比较费力,折弯的弧度不易掌握,折弯时容易引起骨圆针的移动,且折弯得骨圆针容易被敷料挂掉。目前,还没有一种固定效果理想、加压且又便于折断的骨圆针。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骨圆针在使用时容易松动移位,固定效果差,剪断比较费力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加压可折断骨圆针。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一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加压可折断骨圆针,包括针体,针体为圆柱状,前后直径一致,针体的一端为针尖,另一端为针尾,针尾呈渐粗形状,针尾后侧设有操作杆,。
所述针尖最好为带刃扁锥状;操作杆和针尾的连接处最好设有环状凹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针尾的圆台状设计,对于骨折部位可以起到一定的加压作用;针尾表面设有的螺纹,可以起到很好的自攻加压和固定骨折的作用;操作杆与针尾的连接处的凹槽设计,可以让操作杆便于折断分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1、凹槽;2、针尾;3、螺纹;4、针体;5、针尖;6、操作杆。
一种加压可折断骨圆针,包括针体4,针体4为圆柱状,前后直径一致,针体4的一端为带刃扁锥状针尖5,另一端为表面带有螺纹3、渐粗形状的针尾2;针尾2后侧设有操作杆6,操作杆6和针尾2的连接处设有环状凹槽1。
使用时,将本实用新型经皮肤顺行穿针直接固定骨折断端,于凹槽1处折断操作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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