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庭院式骨灰盒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15200.9 | 申请日: | 2009-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456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05 |
发明(设计)人: | 刘凤臣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凤臣 |
主分类号: | A61G17/08 | 分类号: | A61G17/08 |
代理公司: |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曲永祚 |
地址: | 116600 辽宁省大***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庭院 骨灰盒 | ||
1.一种庭院式骨灰盒,是由骨灰盒盖(1)、厅房(2)、庭院(3)及骨灰腔(4)所组成;其特征在于庭院(3)由底盖(3.2)与底座(3.1)所组成,在底盖(3.2)上开有通孔(3.3);厅房(2)是由4个立柱(2.1)、厅房前壁(2.2)、厅房后壁(2.3)及2个厅房侧壁(2.4)粘合而成的长方体,厅房(2)的下端与庭院(3)的底盖相粘合,上端盖有骨灰盒盖(1);骨灰腔(4)为前园后方型的筒体,穿过通孔(3.3)后底部粘于底座(3.1)上,顶部盖有骨灰腔盖(4.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庭院式骨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厅房前壁(2.2)上设有厅门(2.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庭院式骨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厅房后壁(2.3)上设有墓志铭位(2.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庭院式骨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厅房侧壁(2.4)上设有壁画位(2.7)。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庭院式骨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骨灰腔(4)的前部是弧形的骨灰腔前弧壁(4.2),其上设有遗照位(4.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庭院式骨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骨灰腔(4)中可以设有一个活动隔段(4.4)。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庭院式骨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骨灰腔盖(4.1)可以根据骨灰腔(4)中活动隔断(4.4)的存在与否设为一个或两个。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庭院式骨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庭院式骨灰盒整体可以选择水晶、玻璃、硬质透明塑料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刘凤臣,未经刘凤臣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15200.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单向放大器
- 下一篇:便于调节照射方向的落地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