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管路无阻力流量计无效
| 申请号: | 200920014336.8 | 申请日: | 2009-06-03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4405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4-28 |
| 发明(设计)人: | 李琳;王长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琳;王长 |
| 主分类号: | G01F1/34 | 分类号: | G01F1/34;G01F1/40 |
| 代理公司: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002 | 代理人: | 李晓光 |
| 地址: | 217222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管路 阻力 流量计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测量管道气体流量的流量计,具体地说是一种管道无阻力流量计。
背景技术
随着管道输送的普遍应用,管道计量器具应运而生;作为管道气体输送的计量器具有:孔板流量计、涡街流量计、涡轮流量计、玻璃转子流量计、金属转子流量计等等。涡街流量计、涡轮流量计对气体的纯洁度要求比较高,如气体中含有杂质直接影响计量的精度。孔板流量计,因其使用方便,精度高目前被广泛应用;但是其缺点是削减管道流量,增加电机运行负荷;更致命的缺点是将管道内气流中的水分和杂质滞留在孔板前,使得孔板的孔下缘以下都是水和杂质,削减了1/3以上的流量,严重影响测量精度。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管路无阻力流量计。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一种管路无阻力流量计串联安装于气体管路中,具有直管,在直管上部横向开口中设有只有使直管内底部连通的挡板,挡板与直管开口处为固定密封连接;直管进气方向在开口中心线上设有前取压嘴,出气方向设有后取压嘴。
所述挡板底缘到直管内底部的高度为管径的1/4~1/2;所述直管长度为管径的8~12倍;开口位于管长的1/3±1%处;所述前取压嘴与挡板的距离为2倍管径;后取压嘴与挡板的距离为1倍管径。
或者本实用新型一种管路无阻力流量计串联安装于气体管路中,具有直管,在直管上部横向开口中设有只有使直管内底部连通的挡板,直管具有挡板的部分外固设有密封罩,挡板上部通过螺旋连接杆与置于密封罩外的手柄相连,螺旋连接杆与密封罩交接处通过轴承转动连接;挡板两侧、直管外周设有密封环。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及优点:
1.本实用新型不会滞留气体中的水份,因而不能沉积杂质;
2.测量精度高;
3.装置构造简单,方法操作方便;
4.准确度高,不受外界因素干扰;
5.无阻力,将大大提高抽放量;
6.适用各种复杂气体环境,可及时通过液体与杂物,不影响气流通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1个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2个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第2个实施例中流量计在工作状态下档板位置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第2个实施例中流量计在非工作状态下档板位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管路无阻力流量计11的固定挡板形式的结构示意图,具有直管12,在直管12上部横向开口中设有只有使直管内底部连通的挡板15,挡板15与直管12开口处为密封连接;直管12进气方向在开口中心线上设有前取压嘴13,出气方向设有后取压嘴14;所述挡板15底缘到直管12内底部的高度为管径的1/4~1/2;所述直管12长度为管径(外缘直径)的8~12倍;开口位于管长的1/3±1%处;所述前取压嘴13与挡板的距离为2倍管径;后取压嘴14与挡板15的距离为1倍管径,或者前取压嘴13与挡板15的距离是后取压嘴14与挡板15的距离的2倍。
本实用新型的组装过程如下:
取一段长度为管径8-12倍的直管12(本实施例采用钢管),在1/3左右的位置处横向切开一个口子,宽度为挡板15厚度的1倍左右,深度大于管径的1/2~3/4左右;将固定挡板15插入开口并与管壁焊接,将开口处焊接密闭;在开口中心线向进气端方向2倍管径的位置安装前取压嘴13,在开口中心线向出气端方向1倍管径的位置安装后取压嘴14,至此即完成了组装。
本实用新型与气体管路如重瓦斯管路连接采取串联形式,连接处可以选取法兰或快速接头连接,即可工作。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过程如下:首先将取压装置连接在前取压嘴13、后取压嘴14上,在管道正常工作时,通过压差计读取前后压差,经相关公式计算得到管道流量。
由于本实用新型的挡板15从直管12上方的开口插入并与直管12固接为一体,直管12内部下方留有通道,这样可以使管道中的介质从下方的通道流过,而不会滞留,因而不能沉积杂质。
实施例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琳;王长,未经李琳;王长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20014336.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