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字视频录像系统及其检测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910303663.X 申请日: 2009-06-25
公开(公告)号: CN101931774A 公开(公告)日: 2010-12-29
发明(设计)人: 孙育弘 申请(专利权)人: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H04N5/76 分类号: H04N5/76;H04N7/26;H04N17/00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国省代码: 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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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数字 视频录像 系统 及其 检测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数字视频录像系统,包括若干摄像头、一影像解码器、一影像多工器、一影像流压缩单元、一处理器、一存储单元、一影像流解压缩单元及一影像编码器,所述影像解码器、影像多工器、影像流压缩单元、处理器及存储单元依次相连,所述处理器还通过所述影像流解压缩单元与影像编码器相连,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视频录像系统还包括若干开关单元,每一开关单元的第一端连接于一摄像头,第二端均连接于所述影像编码器,第三端均连接于所述影像解码器,所述开关单元用于选择性的将所述摄像头与影像解码器连通或者将所述影像编码器与影像解码器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视频录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关单元为逻辑开关。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视频录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单元中事先存储一预录之标准压缩影像数据。

4.一种数字视频录像系统的检测方法,包括:

一处理器读取一标准压缩影像数据并将其传送给一影像流解压缩单元;

所述标准压缩影像数据经所述影像流解压缩单元处理之后,依次经过一影像编码器、一影像解码器、一影像多工器及一影像流压缩单元处理以得到一影像压缩数据;以及

所述处理器将影像压缩数据与标准压缩影像数据进行比较,并根据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否在一设定范围之内判断所述数字视频录像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字视频录像系统的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

如果所述影像压缩数据与标准压缩影像数据之间的差异超过所述设定范围,则判断所述数字视频录像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字视频录像系统的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

如果所述影像压缩数据与标准压缩影像数据之间的差异未超过所述设定范围,则判断所述数字视频录像系统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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