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槽孔天线无效
申请号: | 200910303410.2 | 申请日: | 2009-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311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9 |
发明(设计)人: | 杜信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Q13/10 | 分类号: | H01Q13/10;H01Q13/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天线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天线,尤其涉及一种槽孔天线。
背景技术
无线通信领域中,微波存取全球互通(World Interoperability for MicrowaveAccess,WiMAX)标准所覆盖的频段有2.3GHz~2.4GHz,2.496GHz~2.690GHz,3.4GHz~3.6GHz及3.6GHz~3.8GHz。在现有技术中,一种结构的槽孔天线辐射出的频率往往只能够覆盖WiMAX标准下的某一个单一频段,且其回波损耗-10dB的阻抗频宽比较窄,如果要扩展回波损耗-10dB的阻抗频宽,就必须使用多种结构不同的槽孔天线来覆盖多个频段。这样就对用户的多频段需求带来极大不便,同时也给用户带来增加成本的压力。所以,在满足无线通信标准之频段范围下,如何以低成本来实现一种能够覆盖多个频段且能扩展回波损耗-10dB的阻抗频宽的天线是一大挑战。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需要提供一种天线,可实现多频段覆盖与扩展阻抗频宽。
本发明实施方式所提供的槽孔天线,设置于基板上,所述基板包括第一表面与第二表面,所述槽孔天线包括馈入部、接地部及辐射体。馈入部设置于所述基板的第一表面,用于馈入电磁波信号。接地部呈矩形,设置于所述基板的第二表面,其中心部位有一圆形槽孔。辐射体设置于所述基板的第二表面,包括至少一个长条形微带线,连接于所述圆形槽孔的圆周处,且向所述圆形槽孔的圆心延伸,其中,所述馈入部与所述辐射体相互耦合以辐射电磁波信号。
上述槽孔天线采用槽孔及设置于槽孔内的长条形微带线,不仅可以覆盖微波存取全球互通标准中的多个频段,而且还可以扩展阻抗频宽。
附图说明
图1A与图1B为本发明实施方式中槽孔天线10之正面及反面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方式中槽孔天线10之尺寸图。
图3为图1A与图B中的槽孔天线10没有设置第一辐射部302、第二辐射部304与第三辐射部306时,不同半径R所对应的回波损耗测试对比图。
图4为图1A与图1B中的槽孔天线10没有设置第二辐射部304与第三辐射部306时,第一辐射部302具不同长度时所对应的回波损耗测试对比图。
图5为图1A和图1B中所示槽孔天线10的第二辐射部304与第三辐射部306的长度、宽度以及与馈入部20的夹角Ψ改变后的回波损耗测试对比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方式中的槽孔天线10同时具有第一辐射部302、第二辐射部304与第三辐射部306和没有设置第一辐射部302、第二辐射部304与第三辐射部306时的回波损耗测试对比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A与图1B,所示为本发明实施方式中槽孔天线10之正面及反面示意图。在本实施方式中,槽孔天线10设置于基板上,该基板包括第一表面102及第二表面104。槽孔天线10包括馈入部20、辐射体30及接地部40。
馈入部20设置于基板的第一表面102,呈长条形,用于馈入电磁波信号。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馈入部20延伸至所述圆形槽孔的圆心在所述第一表面102的投影处。
辐射体30设置于基板的第二表面104,用于辐射电磁波信号,包括至少一个长条形微带线。在本实施方式中,辐射体30包括第一辐射部302、第二辐射部304及第三辐射部306。其中,第一辐射部302呈长条形,连接于所述第二表面104的圆形槽孔的圆周处,向所述圆形槽孔的圆心延伸,且与所述馈入部20平行,而且所述第一辐射部302与所述馈入部20在第二表面104的投影相对。第二辐射部304及第三辐射部306都呈长条形,连接于所述第二表面104的圆形槽孔的圆周处,向所述圆形槽孔的圆心延伸,而且第二辐射部304与第三辐射部306以所述馈入部20在第二表面104的投影为对称轴呈对称结构,并与所述对称轴的角度Ψ小于90°。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馈入部20与所述辐射体30相互耦合以辐射电磁波信号。
接地部40呈矩形,设置于所述基板的第二表面104,与辐射体30电性连接,其中心部位有一圆形槽孔。在本实施方式中,接地部40为基板的第二表面104上除去圆形槽孔之外的区域,并且所述接地部40在所述第一表面102上的投影与所述馈入部20部分重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303410.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可作为衣架使用的伞
- 下一篇:一种螯合树脂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