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方法和系统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302619.7 | 申请日: | 2009-05-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5745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14 |
| 发明(设计)人: | 向跃;熊建平;王森林;黄珉;刘锋;王伟;黄筠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00 | 分类号: | H04N5/00;G06F9/44 |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 宏;吴彦峰 |
| 地址: | 621000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双向 机顶盒 升级 监控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A、数字电视前端服务器向设定区域内的机顶盒广播发送监控数据;
B、机顶盒向数字电视前端服务器回传的监控数据中添加有相应机顶盒信息,所述机顶盒信息中至少包括机顶盒的物理地址和/或序列号,以及机顶盒当前的软件版本和/或机顶盒升级情况自检结果;
C、数字电视前端服务器根据机顶盒回传的信息判别该机顶盒是否未升级,是则发送升级数据至该机顶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携带此次有被监控的机顶盒的起始物理地址、终止物理地址,和/或起始序列号、终止序列号信息,还预置有物理地址和/或序列号及软件版本的信息存储区,所述物理地址和/或序列号及软件版本的信息由机顶盒在回传的监控数据中添加。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机顶盒回传的监控数据中携带有其软件版本的信息时,数字电视前端服务器将机顶盒的软件版本信息与前端存储的最新机顶盒软件版本信息进行比较,若不同,则判决该机顶盒未升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携带此次有被监控的机顶盒的起始物理地址、终止物理地址,和/或起始序列号、终止序列号信息,以及前端提供的当前最新软件版本信息,还预置有物理地址和/或序列号的信息存储区,所述物理地址和/或序列号的信息由机顶盒在回传的监控数据中添加。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机顶盒通过解析所述监控数据获取前端最新的软件版本信息,并与本地的软件版本进行比较,完成升级情况的自检,并将自检结果信息添加到监控数据中回传给前端服务器,前端服务器则根据该自检结果信息判决该机顶盒是否未升级。
6.如权利要求1、2、4中任一项所述的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还携带有监控域信息,在所述步骤B前,所述方法还进一步包括:机顶盒通过解析监控数据获取所述监控域信息,并根据该信息判断是否需要回传信息,及获知需要回传的信息类别。
7.如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B前,所述方法还进一步包括:机顶盒通过解析监控数据获取所述起始物理地址、终止物理地址,和/或起始序列号、终止序列号信息,判断自身的物理地址和/或序列号是否处于对应的范围内,是,则回传监控数据;否,则不回传监控数据。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中还预置有厂家ID、型号、硬件版本、LOADER版本的信息存储区,这些信息由机顶盒提供,所述数字电视前端服务器还设置有存储其下所有用户的机顶盒信息的数据库,每个用户的机顶盒信息包括其机顶盒的物理地址、厂家ID、序列号、型号、硬件版本、软件版本、LOADER版本,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所述前段服务器对某机顶盒升级后,将更新该机顶盒在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数据通过在辅助信息中插入来发送所述监控数据,获知单独通过PES数据下发。
10.一种双向机顶盒的升级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机顶盒信息数据库,用于存储用户机顶盒的信息,所述信息包括物理地址、厂家ID、序列号、型号、硬件版本、软件版本、LOADER版本;
数据分析及控制单元,用于生成并输出监控数据,及从回传的监控数据中获取机顶盒的物理地址和/或序列号,以及机顶盒当前的软件版本和/或机顶盒升级情况自检结果信息,并判断是否对该机顶盒进行升级,及输出升级数据,并根据升级情况更新机顶盒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应信息;以及
数据收发单元,用于将数据分析及控制单元输出的监控数据打包后发送给机顶盒,及接收机顶盒回传的打包后的监控数据,解包后输出给数据分析及控制单元。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302619.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