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记忆协助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10300069.5 | 申请日: | 2009-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702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7-07 |
发明(设计)人: | 田永茂 | 申请(专利权)人: | 田永茂 |
主分类号: | G04C21/16 | 分类号: | G04C21/16;G04C21/28;G04C19/00;G04G13/00;G04G11/00;H03K17/6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江***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记忆 协助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辅助记忆的领域,尤其是做为老人的提醒、辅记。
背景技术
目前,有一种药盒和厨房定时器,它们主要是采取倒计时的方法,设定一个时间,到设定时间后响铃提醒,这样的产品当每天要有几次定时、比如每天三次的吃药提醒,设置和使用起来就比较麻烦。它的功能也比较单一。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按个人意愿设定多次数的定时提醒,还是语音记事器。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包括多次任意的设定到时提醒,还具有随录、放音功能。设定到时提醒包括定时模块以及它相应的显示屏、操作按键,是在24小时内可单次或多次的任意设置预定时间,设定为每日循序,周、月或年为周期的循序,如在周循序还可以设置休息日,随录、放音记事本包括录音模块和相应的操作按键,按下录音键录制下需要记忆或提醒的语言文件,在需要提取时按下播放键播放录音,播放时间也可由定时电路控制自动播放,还可分成多段录音、分别录制和播放。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记忆协助器的电路原理图的第一种实施方案的方框图。
图2是本发明的记忆协助器的电路原理图的第二种实施方案的方框图。
图3是本发明的记忆协助器的电路原理图的第三种实施方案的方框图。
图4是本发明的记忆协助器的发光器的驱动电路的原理图。
图5是本发明的记忆协助器的盒体的第一种实施方案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的记忆协助器的盒体的第二种实施方案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发明的记忆协助器的盒体的第三种实施方案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实施方案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本发明包括定时模块、录音模块、音频生成电路、功放电路、还音器件。定时模块有它相应的显示屏、操作按键,是在24小时内可单次或多次的任意设置预定时间,设定为每日循序,周、月或年为周期的循序,如在周循序还可以设置休息日。录音模块有相应附属的操作按键、拾音器,以及功放电路和还音器件就构成了随录、放音记事本。按下录音键用语言的形式录制下需要记忆或提醒的事情,在需要时按下播放键播放录音;播放时间也可由定时电路控制自动播放,还可选用多段录音器,用不同的按键分别控制多个独立的记事录音和播放。
如图1所示,由定时模块的输出控制端控制音频生成及功放电路,在定时模块预设定的时间到点时即输出开关信号、控制音频生成及功放电路产生音频信号并经放大后输出给还音器件,发出声音做提醒。录音模块有相应附属的操作按键和拾音器,比如做为一段式录音、放音记事本时,采用一个录音按键和放音按键共两个按键,按下录音按键时开始录音,需要播放时按下放音按钮录音模块就输出已录制的音频记事并经功放电路放大后输出给还音器件。
如图2所示,与图1的记忆协助器电路不同的是定时模块内已经集成了音频生成电路,它的音频输出和录音模块的音频输出共用同一个功放电路和还音器件。
如图3所示,与图2的记忆协助器电路不同的是定时模块没有音频生成电路,但由定时模块直接控制录音模块按预设定的时间自动播放录音模块储存的音频文件。定时模块控制录音模块按预设定的时间自动播放的方法可以是:用定时模块输出的开关信号代替录音模块的播放按钮,定时模块的控制输出端与录音模块的播放控制端经过匹配后电气连接。可以实现定时播放自己录制的需要在某一时刻提醒的音频文件,也可以分多段、多种不同内容的提醒。
由图1、图2、图3可知,定时模块和录音模块有自带的集成在一起的放大电路时,也可以省去图中的功放电路。
本发明的记忆协助器到时提醒是在24小时内可在任意的时点设定1次到时提醒或2次以上的到时提醒,根据具体需要设定多次。
如图1、图2、图3所示,预设定的时间到点时,提醒方式可以是声音提醒、显示屏上的字符提示、发光器提示,在应用中可以是这三种方式的一种,或者是其中两种的结合,也可以是这些全部方式的综合提示。为防止到预设定的提示时间,却没能发现、没被觉察到相应的提示,到时提示设置成需要按确认键才能熄灭发光器或消除显示屏上的提示字符。铃声到时提醒一般设置为响铃一分钟后自动停止、自动解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田永茂,未经田永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300069.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