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食用唇膏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63337.0 | 申请日: | 2009-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909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15 |
发明(设计)人: | 蒋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蒋健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K8/98;A61Q1/04;A61K8/6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3000 江苏省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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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食用 唇膏 | ||
1.一种可食用唇膏,成分包括亲脂性物质、蜡质、增湿剂和防腐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亲脂性物质选自蓖麻子油、棕榈子油、椰子油、菜籽油、橄榄油、卵磷脂、维生素E、杏仁油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蜡质选自蜂蜡、蓖麻蜡中的一种或两种;所述增湿剂选自甘油和山梨醇中的一种;防腐剂选自山梨酸和山梨酸钾中的一种或两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唇膏,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成分的重量配比为:亲脂性物质50%~70%,蜡质25%~35%,增湿剂5%~10%,防腐剂0.5%~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唇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分还包括植物护理剂。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食用唇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护理剂选自玫瑰精油、蜂蜜、紫草油、芦荟凝胶液、黄芩苷、积雪草苷中的一种或多种。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食用唇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护理剂的重量比例为0.5%~2%。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唇膏,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分还包括可食用色素。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食用唇膏,其特征在于:所述可食用色素的重量比例为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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