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组成物及其制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53257.7 | 申请日: | 2009-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910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15 |
发明(设计)人: | 王妍姿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妍姿 |
主分类号: | A61K33/04 | 分类号: | A61K33/04;A61K36/758;A61K36/896;A61K36/899;A61P17/00;A61K31/19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周长兴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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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改善 作用 中草药 组成 及其 制法 | ||
1.一种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组成物,是由混合醋和少许硫磺做为主要组成物,以浸泡方式并沥去残余材料后而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组成物,其中,该主要组成物包含冰醋酸。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组成物,其中,加入次要组成物,该次要组成物包含:
车钱子、蛇床子、地肤子、少许花椒或其混合物。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组成物,其中,加入混水熬煮后的主要附加物,该主要附加物包含:
马齿苋、艾草、芦荟或其混合物。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组成物,其中,加入混水熬煮后的次要附加物,该次要附加物包含:
大黄、黄柏、苍术、黄芩、香茅、钉地蜈蚣或其混合物。
6.一种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制法,包括:
(a)在一浸泡容器内加入醋;
(b)在该浸泡容器内加入少许硫磺;
(c)如此进行浸泡;以及
(d)沥去先前加入于该浸泡容器内浸泡后的残余材料,从而取得所需的原液。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制法,其中,在步骤(b)与(c)之间增加一步骤(b1),该步骤(b1)是在该浸泡容器内加入车钱子、蛇床子和地肤子,且该花椒是在步骤(a)时加入浸泡容器内。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制法,其中,在步骤(b)与(c)之间增加一步骤(b2),该步骤(b2)是在该浸泡容器内加入冰醋酸进行浸泡。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制法,其中,在步骤(c)与(d)之间增加下列步骤:
(h)在一熬煮容器内加入水并加入艾草后加以熬煮;
(i)在该熬煮容器内加入水并加入马齿苋后加以熬煮;
(j)在该熬煮容器内加入水并加入芦荟后加以熬煮;
(k)沥去先前加入于该熬煮容器内熬煮后的残余材料,从而取得初步药水;以及
(l)将该熬煮过后所得到的初步药水加入于已浸泡一段时间后的浸泡容器内接着继续进行浸泡。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改善肤质作用的中草药制法,其中,在步骤(h)与(i)之间增加一步骤(h1),该步骤(h1)是在该熬煮容器内加入黄柏、苍术和黄芩,且在该步骤(h)时再加入香茅于该熬煮容器内,该步骤(i)时再加入大黄于该熬煮容器内,该步骤(j)时则再加入钉地蜈蚣于该熬煮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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