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盖被的床上用品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249842.X | 申请日: | 2009-11-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781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1 |
| 发明(设计)人: | 杨芳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里扬羽毛制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G9/00 | 分类号: | A47G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9 | 代理人: | 孙皓晨 |
| 地址: | 201714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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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床上用品 | ||
1.一种用于盖被的床上用品,具有上缘、下缘以及左、右侧缘,其特征在于,由连接所述左、右侧缘的第1分割线分割为带状部以及本体部,
所述带状部由连接所述上缘和所述第1分割线的第2分割线分割,
所述第2分割线是倾斜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盖被的床上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带状部具有位于所述用于盖被的床上用品的中心线左侧的所述第2分割线、以及位于所述用于盖被的床上用品的中心线右侧的第2分割线,
位于所述中心线左侧的所述第2分割线从所述左侧缘朝向所述右侧缘倾斜;
位于所述中心线右侧的所述第2分割线从所述右侧缘朝向所述左侧缘倾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盖被的床上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部由连接所述第1分割线和所述下缘的第3分割线、以及连接所述第1分割线和所述下缘的第4分割线分割,
所述第3分割线具有比所述第2分割线与所述第1分割线的交点更靠所述中心线一侧的、所述第3分割线与所述第1分割线的交点;
所述第4分割线位于所述第3分割线与接近该第3分割线的所述侧缘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盖被的床上用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侧缘与所述第4分割线之间的距离比所述第4分割线与所述第3分割线之间的距离要长。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用于盖被的床上用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本体部具有与所述中心线垂直的第5分割线,所述第5分割线将所述左侧缘和右侧缘连接起来,
在所述本体部中由所述第3分割线、所述第4分割线以及第5分割线分割而形成的区域,沿着所述中心线的长度比与所述中心线垂直的长度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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