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荧光灯和背光单元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246607.7 | 申请日: | 2006-07-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105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9 |
| 发明(设计)人: | 松尾和寻;川崎充晴;荒田拓之;土生田祐子;桥本望;板垣克己;和田英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1J61/20 | 分类号: | H01J61/20;H01J61/30;H01J61/44;G02F1/13357;G02F1/1333;F21V5/08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熊玉兰;付磊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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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荧光灯 背光 单元 | ||
1.一种荧光灯,包括:
其中封闭有汞的玻璃灯泡,所述玻璃灯泡由具有吸收波长为254nm的紫外辐射的性质的硼硅酸盐玻璃组成;和
形成在玻璃灯泡内侧上并包含三种磷光体颗粒的磷光体层,所述三种磷光体颗粒是被紫外辐射激发而分别发射红光、绿光和蓝光的红色磷光体颗粒、绿色磷光体颗粒和蓝色磷光体颗粒,其中
上述三种磷光体颗粒中的至少两种磷光体颗粒具有吸收波长为313nm的紫外辐射的性质。
2.根据权利要求1的荧光灯,其中,
所述玻璃灯泡包含0.05mol%到5.0mol%范围的氧化钛,包括两个端值。
3.根据权利要求1的荧光灯,其中,
所述玻璃灯泡包含0.05mol%到0.5mol%范围的氧化铈,包括两个端值。
4.根据权利要求1的荧光灯,其中,
所述玻璃灯泡包含氧化锡,并且还包含高于0.5mol%到5.0mol%范围的氧化铈,包括5.0mol%。
5.根据权利要求1的荧光灯,其中,
所述玻璃灯泡包含2mol%到10mol%范围的氧化锌,包括两个端值。
6.根据权利要求1的荧光灯,其中,
所述玻璃灯泡包含0.01mol%到2mol%范围的氧化铁,包括两个端值。
7.根据权利要求1的荧光灯,其中,
所述至少两种磷光体颗粒占三种磷光体颗粒总重量组成的50wt%或以上。
8.一种背光单元,其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的荧光灯。
9.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包含液晶显示面板,和根据权利要求8的背光单元。
10.一种正下型背光单元,其包含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的荧光灯,和设置在光引出侧上并且为聚碳酸酯树脂的扩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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