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位移侦测装置和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03213.3 | 申请日: | 2009-05-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272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9 |
发明(设计)人: | 李敬洲;陈信嘉 | 申请(专利权)人: | 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38 | 分类号: | G06F3/038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周建秋;王凤桐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科学***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位移 侦测 装置 方法 | ||
1.一种位移侦测方法,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撷取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并根据该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求得侦测位移变化量;
将该侦测位移变化量与至少一个门槛值比较;以及
根据比较结果适应性地调整位移侦测装置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位移侦测方法,该方法还包括下列步骤:传输所述位移灵敏度至图像显示装置,以相对控制该图像显示装置上的光标或指向指标的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位移侦测方法,其中所述位移灵敏度包括第一灵敏度和高于该第一灵敏度的第二灵敏度,调整位移侦测装置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的步骤包括下列步骤:
当所述侦测位移变化量小于所述门槛值时,所述位移侦测装置输出所述第一灵敏度;以及
当所述侦测位移变化量大于所述门槛值时,所述位移侦测装置输出所述第二灵敏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位移侦测方法,其中所述位移灵敏度包括第一灵敏度和高于该第一灵敏度的第二灵敏度,所述门槛值包括上升门槛值和低于该上升门槛值的下降门槛值,当所述位移侦测装置输出所述第一灵敏度时,调整位移侦测装置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的步骤还包括下列步骤:
当所述侦测位移变化量大于所述上升门槛值时,所述位移侦测装置输出所述第二灵敏度;以及
当所述侦测位移变化量小于所述上升门槛值时,所述位移侦测装置输出所述第一灵敏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位移侦测方法,其中所述位移灵敏度包括第一灵敏度和高于该第一灵敏度的第二灵敏度,所述门槛值包括上升门槛值和低于该上升门槛值的下降门槛值,当所述位移侦测装置输出所述第二灵敏度时,调整位移侦测装置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的步骤还包括下列步骤:
当所述侦测位移变化量大于所述下降门槛值时,所述位移侦测装置输出所述第二灵敏度;以及
当所述侦测位移变化量小于所述下降门槛值时,所述位移侦测装置输出所述第一灵敏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位移侦测方法,其中所述侦测位移变化量为水平位移变化量的绝对值与垂直位移变化量的绝对值之和。
7.一种位移侦测方法,该方法用于适应性地调整位移侦测装置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
提供对照表,该对照表用于表示多个门槛值与所述位移侦测装置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之间的关系;
撷取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并根据该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求得侦测位移变化量;以及
比较该侦测位移变化量与所述对照表,以适应性地调整所述位移侦测装置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位移侦测方法,该方法还包括下列步骤:传输所述位移灵敏度至图像显示装置,以相对控制该图像显示装置上的光标或指向指标的移动。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位移侦测方法,其中所述对照表被绘制成多个门槛值与所述位移侦测装置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之间的关系图。
10.一种位移侦测装置,该装置包括:
图像撷取单元,用于撷取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并根据该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求得侦测位移变化量;
储存单元,储存有至少一个门槛值;
灵敏度控制单元,用于调整所述位移侦测装置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以及
处理单元,比较所述侦测位移变化量和所述门槛值,并根据比较结果适应性地控制所述灵敏度控制单元调整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位移侦测装置,该装置还包括传输接口单元,该传输接口单元用于将所述灵敏度控制单元所输出的位移灵敏度传输至图像显示装置。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位移侦测装置,其中所述图像显示装置选自电视、电脑屏幕、游戏机屏幕和投影屏幕中的一者。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位移侦测装置,其中所述位移侦测装置无线或电性连接至所述图像显示装置。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位移侦测装置,其中所述位移侦测装置为光学鼠标或光学指向装置。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位移侦测装置,其中所述储存单元储存有多个门槛值,且每一个门槛值对应一个位移灵敏度,其中所述门槛值与位移灵敏度形成为对照表。
16.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位移侦测装置,其中所述储存单元储存有多个门槛值,且每一个门槛值对应一个位移灵敏度,其中所述门槛值与位移灵敏度形成为关系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原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203213.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