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龙头用水提醒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200885.9 | 申请日: | 2009-12-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0906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29 |
| 发明(设计)人: | 强百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民办尚德实验学校 |
| 主分类号: | F16K37/00 | 分类号: | F16K37/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01315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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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水龙头 提醒 | ||
1.一种水龙头用水提醒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水龙头、麦克风和警报器;
所述的麦克风设置在水龙头上;
所述的警报器设置在水池台上,与麦克风相连,警报器包括转换器、信号放大器、发光二极管、扬声器和电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龙头用水提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麦克风通过导线与转换器的一端相连,并向其传输信号,转换器的一端还与电池的正极端相连;
所述的转换器的另一端与信号放大器的一端相连,并向其传输信号;
所述的信号放大器的另一端与扬声器的一端相连,并向其传输信号;
所述的扬声器的另一端与发光二极管的一端相连;
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的另一端与电池的负极端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龙头用水提醒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转换器是将声波信号转换成电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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