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酶法处理香蕉杆发酵生产燃料酒精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94348.8 | 申请日: | 2009-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177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2 |
发明(设计)人: | 张焜;朱屋彪;蔡燕飞;赵肃清;方岩雄;黄宝华;郑杰;霍延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工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C12P7/10 | 分类号: | C12P7/10;C10L1/02;C12R1/865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林丽明 |
地址: | 510006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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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处理 香蕉 发酵 生产 燃料 酒精 方法 | ||
1.一种酶法处理香蕉杆发酵生产燃料酒精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步骤如下:首先取新鲜香蕉杆切碎,长1~3cm,宽0.2~0.5cm,灭菌,按比例加入经稀释的纤维素酶液对香蕉杆进行水解处理;然后,加入经活化的耐高温酿酒酵母,搅拌均匀后,置发酵设备中发酵,发酵醪液采用常压蒸馏法分离提纯酒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纤维素酶液由纤维素酶稀释而成,纤维素酶为纤维素酶NS50013和糖化酶NS50010,加入的NS50013与NS50010质量比是10∶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纤维素酶液的稀释溶液为无菌水,纤维素酶与无菌水的体积比为1∶60~10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香蕉杆∶纤维素酶液∶酵母的质量比是1∶0.2~0.6∶0.01~0.0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水解条件是水解时间为24~36h,pH4.5~6.5,水解温度为45~6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上述发酵条件是发酵时间为48~96h,pH8~10,发酵温度为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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