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网站访客价值评估系统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73622.3 | 申请日: | 2009-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129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发明(设计)人: | 吕开利;张征;华炳阳;刘增光;苏杰;孟超峰;袁怀宾;陈伟聪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7/30 | 分类号: | G06F17/30;G06Q30/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开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114 | 代理人: | 费开逵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曼*** | 国省代码: | 开曼群岛;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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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网站 访客 价值 评估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网络技术,特别涉及一种网站访客价值评估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很多企业都通过网站来进行信息展示和产品营销,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站和访客之间也可以实现更多的互动。例如,网站主可以通过网络管理系统看到访客的一些信息,根据这些信息来判断访客的价值,然后进一步对具有一定价值的访客做一些业务行为,例如与其联系,向其提供更详细的信息等。
可以想象,对于具有大量访客的网站而言,如果以人工方式来判断每个访客的价值,工作量大且效率难以保证。为了实现对网站访客价值的自动判断,现有技术中,是通过把各类“访客信息”中的单个或组合设置为条件,一旦满足条件,就认为该访客具有一定价值并通知网站主。这些条件可以包括:来访次数超过几次、访问页面超过几个、是否访问过某些特定页面、访客是否来自某些特定的省市等。
通过对现有技术的研究,申请人发现上述方法只适用于处理简单的条件组合,然而在实际需求中,访客信息和访客价值之间往往存在着更为复杂的对应关系,例如:如果访客来自北京,则其访问页面A的价值大;如果访客来自上海,则其访问页面B的价值大;男性访客访问页面C的价值大;女性访客访问页面D的价值大。类似或更为复杂的情况还有很多,这些对应关系往往是非线性的,甚至是不确知的。如果使用条件组合的方法,难以把这些复杂的对应关系全部纳入考虑,且条件组合的方式会很复杂,容易漏掉一些有价值的访客,或者造成对一些访客价值的估算错误。
例如假设系统设定的判断条件是:来访次数超过2次,且浏览网站页面超过5个的访客为有价值的访客。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来自北京的访客E是有价值的访客,但是该访客仅访问了其感兴趣的特定页面A和特定页面B,如果按照系统的判断,会将访客E判断为无价值的访客,从而网站主便不会对访客E作进一步的业务行为,会造成网站利益受损。
综上所述,现有的自动判断访客价值的方法,容易出现漏判错判的情况,并且判断结果往往会与人工判断的结果有很大差异,容易使网站的利益受损。
发明内容
本申请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网站访客价值评估系统,以解决现有网站中,自动判断访客价值的方法,容易出现漏判错判的问题。
本申请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网站访客价值评估方法,以解决现有网站中,自动判断访客价值的方法,容易出现漏判错判的问题。
本申请另提出一种网站访客价值评估系统,包括监控单元、存储单元、模型训练单元、计算单元、评估单元及数据返回单元。监控单元用于采集访客信息,并选取一定量的访客数据以建立标准集。存储单元与所述监控单元相连,用于存放所述标准集。模型训练单元与所述存储单元相连,用于根据所述标准集,构建网站访客价值的计算模型。计算单元分别与所述存储单元及模型训练单元相连,用于通过所述计算模型计算出新访客与所述标准集中所有访客的相似值。评估单元与所述计算单元相连,用于根据所述计算单元的计算结果,选取标准集中与新访客最相似的k个访客,并根据这k个访客的价值,评估该新访客的价值。数据返回单元与所述评估单元相连,用于返回新访客的价值数据。
依照本申请较佳实施例所述的网站访客价值评估系统,所述监控单元又包括数据采集子单元及量化子单元。数据采集子单元用于采集一段时间内的访客数据,所述的访客数据包括属性数据和业务行为数据。量化子单元与所述数据采集子单元相连,用于将所采集的网站访客数据量化为布尔型,并形成所述标准集。
依照本申请较佳实施例所述的网站访客价值评估系统,所述模型训练单元又包括赋值子单元,与所述存储单元相连,用于为标准集中所有的访客数据赋予权重值。
依照本申请较佳实施例所述的网站访客价值评估系统,所述计算模型的计算公式为:∑wi*Xi
其中,wi为访客数据的权重值,Xi为该条数据与标准集中访客的对应数据的对比参数,相同为0,不同为1。
依照本申请较佳实施例所述的网站访客价值评估系统,所述评估单元又进一步包括柔化子单元,用于对访客价值的判断结果进行柔化。
依照本申请较佳实施例所述的网站访客价值评估系统,对新访客价值判断结果的柔化准则是:
a%=100%*V有效/(V有效+V非有效)
b%=100%*V非有效/(V有效+V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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