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因特网广告系统和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173127.2 | 申请日: | 2003-07-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399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03 |
| 发明(设计)人: | 克里斯托弗·J.·巴利;艾利克·R.·布伦尼曼;雅克布·P.·艾沃德;威廉·C.·戴;凯文·RJB.·唐诺万;布莱恩·哈蒙德;伊丽莎白·克莱恩;马修·G.·克奈尔;朗·迈克伊;萨拉·F.·普雷斯;丹·C.·珀特;艾利克·C.·萨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GOOGLE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高 青 |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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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因特网 广告 系统 方法 | ||
本申请是申请日为2003年7月16日、申请号为03816821.9、发 明名称为“通过因特网提供广告”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为因特网上的协调特定内容节点的分布式基于 内容的系统提供目标广告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目标广告是投放广告和为广告付费的公司的长期目标。广告在任 何媒体中都很昂贵。因此,公司通常仅愿意为可能对该公司的商品或 服务感兴趣的个人群体将观看的广告付费。
在因特网上,一种广告形式是对搜索引擎中的搜索结果的付费安 排。在这些系统中,广告商可选择提供不同金额从而使广告排列在对 于特定搜索词的搜索结果中,搜索引擎返回的搜索结果将根据为特定 搜索词付费的广告商所付金额对广告商排名。例如,如果消费者在付 费列表搜索引擎中搜索“飞机票”,则产生具有相应URL列表的航线 列表,从而消费者能点击列表并访问与该列表相应的网站。与列表相 关的每个广告商对于每次进入该广告商网站的“点击”,向搜索引擎支 付一定金额的费用。广告商名称在搜索结果列表中排列位置越高,用 户越有可能点击进入该广告商提供的URL(例如网站)。通常,广告 公司每点击成本越高,其公司列表越接近搜索结果的首位。
上述现存系统允许广告费用的某种目标定位,但此类系统不能在 因特网上提供其它目标广告方式。
现有系统存在诸多缺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涉及在不同级别映射因特网内容区域(内容节 点)的系统,各级具有内容节点的主题所特定的广告。系统提供允许 广告用户通过界面放置广告的机制,界面允许期望放置广告的广告商 从动态和编辑控制分级选择至少两个不同级别的内容节点,以将广告 包含在这些内容节点中。界面使广告商能在内容节点内的广告位置竞 价系统中进行位置竞价,并允许广告商在不同具体级别指定不同竞价 金额。例如,在提供5个节点级的系统中,基于所选节点内容及其与 所放置的广告的关系,广告商可能竞价为:系统中每个内容节点的广 告位置是$0.10/点击,一个二级节点的广告位置是$0.12/点击,一个三 级节点的广告位置是$0.15/点击,一个四级节点的广告位置是$0.17/点 击,一个五级节点的广告位置是$0.25/点击。通过使广告商能指定位置 竞价,并在不同粒度(granularity)级提供更大具体性,广告商通过 监控广告在不同具体级的表现,能自主选择最有利的广告活动。因此, 能增加或减少在不同级的竞价金额,从而提供最高成本有效的广告系 统。
于是,系统和参与的内容提供者以某种方式映射内容节点,为内 容节点的观众提供广告前后关系视图。系统存储和维持广告商所映射 的内容节点和广告之间的关系。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中,基于广告商的选择,系统将广告商 对于位置的请求映射到内容节点分级,其具有从一般级到具体网页的 递增目标级。内容节点可以是具体的因特网内容或任何此内容的分组, 包括网页,新闻通讯,聊天,新闻组,或任何此类衍生物。内容节点 可具有标题,说明,深度级,规则,以及与基于深度作为父节点或子 节点的其它内容节点的可能关系。
内容节点标题可以是用于确定内容区域所包含的信息或讯息类 型的简短描述符。任何父节点标题在概念上也可以是节点标题描述符 的一部分。例如,父内容节点“宠物”下的标题为“维他命”的内容节点, 不同于父节点“健康”下的标题为“维他命”的内容节点。在优选实施方 式中,标题可以是诸如“宠物/维他命”和“健康/维他命”的类似目录的 命名系统的简写。
内容节点说明是一个长描述符,有助于向广告商确定关于映射到 该内容节点的广告列表将出现在何处的细节。
随着内容节点深度级的增加,用户观众的兴趣定位也增强。通常, 给定深度参照具体名称,但是命名和具体名称的深度号是变化的,并 由发布商提供的内容细节和粒度确定。
规则可理解为任何商业规则的抽象,其可应用于将广告列表映射 到给定内容节点。例如,对于新闻通讯内容节点,系统可实施一个规 则,要求广告商在其帐户至少有$2000,从而在该新闻通讯内容节点排 列广告。如果是以每点击成本出售,规则也可强制实施诸如$0.5/点击 的最低购买价格。规则也允许从父节点继承。例如,不允许在每点击 成本小于或等于父节点的每点击成本时映射给定内容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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