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宽处理方法、网络装置及网络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0910147224.4 | 申请日: | 2009-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30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8 |
发明(设计)人: | 邱贤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Q11/00 | 分类号: | H04Q11/00;H04L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彭愿洁;李文红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宽 处理 方法 网络 装置 系统 | ||
1.一种带宽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光网络单元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和前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
确定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和前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的缓存数据量变化 值;
根据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以及前次下发的带宽进行本次的带宽分配;
其中,所述根据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以及前次下发的带宽进行本次的带 宽分配包括:
若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大于零,确定增加带宽;
若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小于零,确定减小带宽;
若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等于零,确定保持带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宽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缓存 数据量变化值以及前次下发的带宽进行带宽分配包括:
根据所述前次下发的带宽和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确定当前加入数据量;
当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不等于零时,若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小于所述 当前加入数据量,则本次分配的带宽按照所述当前加入数据量确定,若本次上 报的缓存数据量大于或等于所述当前加入数据量,则本次分配的带宽按本次上 报的缓存数据量确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宽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缓存 数据量变化值以及前次下发的带宽进行带宽分配包括:
根据所述前次下发的带宽和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确定当前加入数据量;
当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不等于零时,则
BWMAP=MAX(P_NEW,ΔP+BW×DBA周期)/DBA周期,其中, BWMAP为所述本次分配的带宽,P_NEW为所述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ΔP 为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BW为所述前次下发的带宽,DBA周期为动态带宽 分配周期。
4.一种网络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光网络单元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和前次上 报的缓存数据量;
第一信息处理单元,用于确定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和前次上报的缓存数 据量的缓存数据量变化值;
分配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以及前次下发的带宽进行本次 的带宽分配;
其中,所述分配单元在所述第一信息处理单元确定的缓存数据量变化值大 于零时,确定增加带宽,在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小于零时,确定减小带宽, 在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等于零时,确定保持带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网络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前次下发的带宽;
第二信息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前次下发的带宽和所述第一信息处理单 元确定的缓存数据量变化值确定当前加入数据量;
所述分配单元在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不等于零时,若本次上报的缓存数 据量小于所述当前加入数据量,则本次分配的带宽按照所述当前加入数据量确 定,若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大于或等于所述当前加入数据量,则本次分配的 带宽按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确定。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网络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第二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前次下发的带宽;
第二信息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前次下发的带宽和所述第一信息处理单 元确定的缓存数据量变化值确定当前加入数据量;
所述分配单元在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不等于零时,按以下公式确定本次 分配的带宽:
BWMAP=MAX(P_NEW,ΔP+BW×DBA周期)/DBA周期,其中, BWMAP为所述本次分配的带宽,P_NEW为所述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ΔP 为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BW为所述前次下发的带宽,DBA周期为动态带宽 分配周期。
7.一种网络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网络单元,用于上报缓存数据量;
光线路终端,用于获取所述光网络单元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和前次上报 的缓存数据量;确定本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和前次上报的缓存数据量的缓存数 据量变化值;根据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以及前次下发的带宽进行本次的带宽 分配;
其中,所述光线路终端在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大于零时,确定增加带宽, 在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小于零时,确定减小带宽,在所述缓存数据量变化值 等于零时,确定保持带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47224.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多媒体骨传导装置
- 下一篇:用于鞋的减震结构、具有该减震结构的中底和减震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