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通信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2845.5 | 申请日: | 2005-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7273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04 |
发明(设计)人: | 本田雅则;林孝之;石井裕树;李潇冰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M1/247 | 分类号: | H04M1/247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臧霁晨;王小衡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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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通信 终端 | ||
1.一种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具备
进行信号的收发的通信部;
接受对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的指示的输入部;
将显示画面用的画面数据与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所具有的多种功 能中的各种功能对应的多个图像数据相关地加以存储用的存储部;
基于所述画面数据和所述图像数据,显示画面和图像用的显示部; 以及
控制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的动作的控制部,
所述多个图像数据与能够根据所述显示部显示的画面执行的功能 对应,
所述控制部
根据所述画面数据和各所述图像数据,在所述显示部显示与所述 便携式通信终端的状态对应的第1画面、以及表示根据所述第1画面 能够执行的功能的图像,
一旦选择所述显示部显示的图像,就执行与所述选择的图像相关 的功能,
在所述显示部显示所述第1画面的情况下,所述通信部接收来电 时,所述显示部除了显示表示根据所述第1画面能够执行的功能的图 像外,还显示能够执行与来电的接收对应的功能的图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的状态包含待机状态、能够处理邮件的状态、 能够进行摄影的状态中的任意一种状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能够根据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的与所述第1 画面对应的状态执行多种功能,
所述显示部在所述第1画面上显示表示所述多种功能中的各个功 能的多个图像。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存储部存储关于所述多个图像的各个图像的优先顺序,
所述显示部根据所述优先顺序显示各所述图像。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优先顺序是根据各所述功能的执行历史而决定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 历史包含各所述功能的使用频度或各所述功能最后被使用的日时。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优先 顺序是根据对所述输入部的输入而规定的。
8.如权利要求3~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 在于,所述控制部沿着所述显示部的显示的行方向,将所述多个图像 的各个图像显示于所述显示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入 部接受将在所述显示部显示于行方向上的多个图像中的任意一个选择 为行方向用的操作。
10.如权利要求3~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 在于,所述控制部沿着所述显示部的显示的列方向,将所述多个图像 中的各个图像显示于所述显示部。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输 入部接受将在所述显示部显示于列方向上的各所述图像中的任意一个 选择为列方向用的操作。
12.如权利要求3~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 在于,所述控制部将沿着所述显示部的显示的行方向的各所述图像和 沿着所述显示部的显示的列方向的各所述图像显示于所述显示部。
13.如权利要求3~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 在于,
所述输入部包含接受发送用的操作的12个键,
所述显示部按照所述12个键的排列显示各所述图像。
1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所 述控制部无需在所述显示部显示菜单画面情况下,执行与所述选择的 图像相关联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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