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筷子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115631.7 | 申请日: | 2009-07-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337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1-05 |
| 发明(设计)人: | 胡洁;施艳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洁;施艳波 |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温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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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筷子 | ||
1.一种筷子,其特征在于,该筷子由手持部分(1)与夹持部分(3)活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筷子,其特征在于,手持部分(1)与夹持部分(3)通过螺纹(2)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手持部分(1)为内螺纹,夹持部分(3)为外螺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持部分(3)的内部有用来容纳牙签(4)的空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筷子,其特征在于,空腔的口部为手持部分(1)和夹持部分(3)的连接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筷子,其特征在于,手持部分(1)上设置有探头(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探头(5)为三个。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一种筷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探头(5)与LCD(6)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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