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标记用颜料组合物和含有该颜料组合物的树脂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08848.5 | 申请日: | 2009-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545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24 |
发明(设计)人: | 唐光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佳宇源油漆颜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D17/00 | 分类号: | C09D17/00;C08L55/0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郝传鑫;潘中毅 |
地址: | 518105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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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标记 颜料 组合 含有 树脂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激光标记用颜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下列组分:
黑色颜料65%~95%、抗黄剂3%~15%、耐磨粉1%~10%、抗敏剂0.05%~ 0.5%和分散剂1%~10%,组合物全部组成的重量百分比之和等于10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颜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黑色颜料不含卤 素。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颜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颜料组合物中进 一步包括颜料紫和颜料蓝。
4.一种含有权利要求1至3中任何一项所述激光标记用颜料组合物的树脂 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下列组分:
热塑性树脂70%~95%,激光标记用颜料组合物0.1%~1%和分散剂4%~ 30%,组合物全部组成的重量百分比之和等于10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塑性树脂按重 量百分比包括下列组分,透明ABS树脂60%~90%和透明PMMA树脂10%~ 50%,热塑性树脂全部组成的重量百分比之和等于100%。
6.一种制备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标记用颜料组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包括如下步骤:
按重量分数称量黑色颜料65%~95%、抗黄剂3%~15%、耐磨粉1%~10%、 抗敏剂0.05%~0.5%和分散剂1%~10%,组合物全部组成的重量百分比之和等 于100%,备用;
将混合物加热,使其混合均匀,反应温度控制在80℃~90℃,加热时间是 3~5小时;
采用喷雾干燥法对混合物进行干燥,脱除水分,得到块状物;
再将块状物研磨成粉末。
7.一种制备权利要求4所述的树脂组合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 步骤:
按重量分数称量热塑性树脂70%~95%、激光标记用颜料组合物0.1%~1% 和分散剂4%~30%,组合物全部组成的重量百分比之和等于100%,备用;
将混合物混合搅拌10~30分钟;
将搅拌好混合充分的混合物放入烘干机内,烘干机温度控制在60℃~70℃, 烘干时间是1~3小时,烘干后,出料即得。
8.一种由权利要求4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制成的模塑制品,其特征在于,所 述树脂组合物按重量百分比包括下列组分:
热塑性树脂70%~95%、激光标记用颜料组合物0.1%~1%和分散剂4%~ 30%,组合物全部组成的重量百分比之和等于100%。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模塑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塑性树脂按重量 百分比包括下列组分:透明ABS树脂60%~90%和透明PMMA树脂10%~50%, 热塑性树脂全部组成的重量百分比之和等于100%。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模塑制品用于激光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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