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轿车主消声器结构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104088.0 | 申请日: | 2009-06-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7106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04 |
| 发明(设计)人: | 吴明江;刁小旭;王帅 | 申请(专利权)人: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N1/08 | 分类号: | F01N1/08 |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 云;方 洪 |
| 地址: | 400037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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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轿车 消声器 结构 | ||
1、一种轿车主消声器结构,包括筒体(1)、进气管(2)、排气管(3)、前端板(4)、后端板(5)、第一隔板(6)和第二隔板(7),其中筒体(1)为双层结构,筒体(1)的两端分别由前、后端板(4、5)密封,筒体(1)的内部由两块带孔的隔板(6、7)分隔成三个腔室,从前往后依次为低压腔(A)、中压腔(B)和高压腔(C),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筒体内层(1a)的底部开设有第一排水孔(8),筒体外层(1b)的底部开设有第二排水孔(9),该第二排水孔(9)位于第一排水孔(8)的旁边,所述筒体的内部通过第一排水孔(8)、筒体内外层之间的间隙以及第二排水孔(9)与外界相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轿车主消声器结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筒体(1)三个腔室的底部均开设有第一排水孔(8)和第二排水孔(9)。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轿车主消声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水孔(8)和第二排水孔(9)均为圆孔,直径为3~4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轿车主消声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同一腔室上二个排水孔之间的中心距为5~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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