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消费者分装汽水容器中汽水用的分装器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103171.6 | 申请日: | 2009-02-1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038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18 |
| 发明(设计)人: | 陈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和 |
| 主分类号: | A47J31/00 | 分类号: | A47J31/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00700 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消费者 分装 汽水 容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分装器,它是用在装有含二氧化碳气泡饮料(汽水)的标准2立升容器,或其它适合使用的饮料容器上,可将汽水或其它饮料分装到消费者的杯子或容器中,使饮料基本上不失原味地供消费者饮用。
背景技术
目前,含二氧化碳气泡的饮料常常是装在标准的2立升,及其衍生出来的2.5立升、1.25立升、600毫升等容量的可再密封的容器中出售的。这类饮料容器,在消费过程中,可以重复地多次打开与关闭。打开后,倒出来的第一杯,会是二氧化碳气化得很好的饮料。随后,每打开一次容器,都会使饮料中的CO2逃逸,最终变为跑了气的饮料。
因此,市面上需要一种分装器,它既能从饮料容器中倒出饮料,又不会导致CO2的严重流失,饮料跑气。
由于这类饮料容器经常是存储在常规的家用冰箱中的,因此提供的该种分装器,与饮料容器装配后的整体尺度不能太大,要仍然能很容易地放入家用冰箱内储存。此外,市场对该分装器生产时,还有成本划算、设计合理、高效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
本发明的分装器都能符合这些要求。
目前尚未见到有关这种分装器的报导与产品。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分装器,它既能从饮料容器中倒出饮料,又不会引起CO2的严重流失,导致饮料跑气。该种分装器,与饮料容器装配后的整体尺度没有明显增大,仍然能很容易地放入家用冰箱内储存。本发明的分装器,还符合成本划算、设计合理、高效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
业内有经验的人士,在结合图纸审阅下文的详细叙述后,可以进一步了解本发明的特点以及其它有关的优点了。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发明设计的一种分装器,装配在标准2立升饮料容器上的的透视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设计的分装器,它底部的透视图。
图3是根据本发明设计的分装器,在使用时的透视图。
以上实例,将在下文中详述。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这是本发明所提出的,一种用来从装有含二氧化碳气泡饮料(汽水)的容器中,倒出饮料的分装器10的透视图。图2是该分装器底部的透视图,它可以分解成三个部分。图3是该分装器在使用时的透视图。
在图1中画出的是常规2立升的饮料容器,然而本发明也可用于其它尺寸,如2.5立升、1.25立升、600毫升等的容器。在使用时,将容器的盖子拧开,用分装器10代替之原来的盖子,在它的原来位置拧紧。然后,将容器15迅速倒转过来,如图1与图3所示,分装器作为支撑容器倒立的底座或平台。
分装器10最好包括有一个底座20,底座上带有与容器15的螺扣相啮合的内螺纹单元22。内螺纹组元22与底座20之间,还可以配置有侧面支撑的加强筋24。
一条颈管30最好是从底座向上伸出。也可逐渐地向上伸出。颈管的顶端装有一个出水龙头40。输出龙头40是一个市面上已有现成商品的部件,它最好要有一个用于控制出水阀的、偏压的可控杆42。当它被按下时,就会打开出水龙头40中的塞子,允许液体从容器15中流出。
颈管30可以有一小段突出的管子36或其它连接单元,与外接的出水龙头40上的进水管46相架接或套接,使龙头的环边47与颈管的环边37相连接。颈管30与内螺纹单元22之间,还设置了加强筋34,使它们连接。
如图2所示,底板32是架接在底座20上的,使内螺纹单元22与颈管的出口36(亦即出水龙头的出口)之间形成一条不漏水的导管。底座20上还可以含有多个支撑脚21。
在使用时,如图3所示,玻璃杯12压住龙头42,出水龙头40就会开启,允许流体从容器15中流出,流入底座20,再流入颈管30,最后通过出水龙头40流入玻璃杯12。
本发明所提出的分装器10的独特之处是,容器的出口位置低于喷嘴的出口。这似乎是违反直觉的,因为以前本行业中的这种水龙头,都是依靠重力使容器中的饮料流出来的。然而,本发明认识到CO2(即溶入饮料中的二氧化碳气体),事实上有足够强的压力,能克服重力,将饮料向上推出,通过分装器从出水龙头流到消费者的杯子或容器中。本发明用这种方式来设置分装器,不会明显增加容器加上分装器以后的高度,使它仍然能很容易地在家用冰箱或其它有限的空间内存放。此外,高度较低,就整体而言,本质上也更加稳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和,未经陈和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03171.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