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票的处理方法、系统及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0910091575.8 | 申请日: | 2009-08-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982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30 |
| 发明(设计)人: | 李征;彭巍;乐祖晖;赵旭;任晓明;柏洪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4/00 | 分类号: | H04W4/00;G07B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郭润湘 |
| 地址: | 100032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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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子 处理 方法 系统 设备 | ||
1.一种电子票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电子票恢复请求,所述电子票恢复请求中包含第一终端标识和第二终端标识;
根据终端标识与电子票序列号的对应关系,确定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电子票序列号,并更新确定的所述电子票序列号,得到序列号更新后的电子票;
将得到的电子票发送给所述第二终端标识对应的终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更新的所述电子票序列号对应的电子票是:未使用且有效期的结束时间在当前时间之后的电子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周期性地接收已使用的电子票序列号;
所述更新确定的所述电子票序列号,包括:
从未使用且有效期的结束时间在当前时间之后的电子票中确定实时恢复电子票和非实时恢复电子票,所述实时恢复电子票是:有效期的开始时间在当前时间之后的电子票,所述非实时恢复电子票是:有效期的开始时间在当前时间之前的电子票;
更新确定的实时恢复电子票对应的序列号,以及
在确定非实时恢复电子票之后,确定最近接收到的已使用的电子票对应的序列号;
得到序列号未包含在所述最近接收到的已使用的电子票对应的序列号中的非实时恢复电子票;
更新得到的非实时恢复电子票对应的序列号。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更新电子票序列号包括:
删除电子票对应的序列号,并为该电子票分配新的序列号;或者
将需要更新的电子票置于黑名单中,并生成与该电子票的内容相同且对应的序列号不同的电子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电子票删除请求,所述电子票删除请求中包含第三终端标识;
从所述第三终端标识对应的电子票中,查找出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的电子票:已使用、有效期的结束时间在当前时间之前的和已经在黑名单内的电子票;
将查找出的电子票对应的序列号携带在电子票删除命令中,并发送给所述第三终端标识对应的终端,指示该终端将接收到的序列号对应的电子票删除。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电子票删除请求,所述电子票删除请求中包含第三终端标识和待删除电子票的序列号;
从所述第三终端标识对应的电子票中,查找出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的电子票:已使用、有效期的结束时间在当前时间之前的和已经在黑名单内的电子票;
从查找出的电子票中确定允许删除的电子票,所述允许删除的电子票是待删除电子票中的部分或全部电子票;
将允许删除的电子票对应的序列号携带在电子票删除命令中,并发送给所述第三终端标识对应的终端,指示该终端将接收到的序列号对应的电子票删除。
7.如权利要求5或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终端标识、第二终端标识和第三终端标识三者互不相同或至少两者相同。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票恢复请求中包含认证数据;
则确定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电子票序列号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认证数据对发送所述电子票恢复请求的终端进行认证,在认证通过时,确定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电子票序列号;否则,拒绝更新电子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认证数据是通过以下步骤确定的:
接收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终端发送的购买电子票请求后,为该终端分配随机验证码或接收该终端的用户名和密码;
发送所述电子票恢复请求的终端将分配随机验证码作为认证数据,或者将所述第一终端标识对应的终端的用户名和密码作为认证数据。
10.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票删除请求中包含认证数据;
则从所述第三终端标识对应的电子票中查找出满足条件的电子票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认证数据对发送所述电子票删除请求的终端进行认证,在认证通过时,从所述第三终端标识对应的电子票中查找出满足条件的电子票;否则,拒绝删除电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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