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广播电视音视频节目气味激发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910089007.4 申请日: 2009-07-20
公开(公告)号: CN101959045A 公开(公告)日: 2011-01-26
发明(设计)人: 谢正旭 申请(专利权)人: 谢正旭
主分类号: H04N7/00 分类号: H04N7/00;H04N5/262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100031 北京市西城*** 国省代码: 北京;11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搜索关键词: 广播电视 视频 节目 气味 激发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广播电视音视频节目气味激发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将气味信息转化为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频文件;

将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频文件与音视频文件合成为带有气味信息的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视频文件;

将带有气味信息的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频的音视频文件发送到电视播出服务器;

将视频节目转化为电视信号,并传输到用户的电视接收终端;

将接收到的电视信号传递至电视显示终端;

显示终端显示音视频文件,同时有与该音视频文件相对应的气味散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广播电视音视频节目气味激发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气味信息转化为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频文件的处理程序为:

先将气味信息转换为气味信息数字编码;

后将气味信息数字编码转换为气味信息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频文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广播电视音视频节目气味激发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频文件与音视频文件合成为带有气味信息的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视频文件的处理程序为:

首先,将气味信息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频文件合成到将要播出的音视频媒体文件对应画面帧处;

然后,将合成后的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频文件和音视频媒体文件形成带有气味信息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音频的音视频文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广播电视音视频节目气味激发方法,其特征在于:显示终端显示音视频文件,同时有与该音视频文件相对应的气味散发的处理程序为:

首先,显示装置显示音视频媒体,同时在音视频媒体的对应画面发出带有气味信息的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

然后,气味发生器接收带有气味信息的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

最后,气味发生器根据接收到的人耳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中包含的气味信息调取对应的气味源,经过合成并发出所需的气味,散发出的气味与显示装置显示的音视频媒体画面相互对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数字电视气味激发系统,其特征在于:人耳能听力范围之外的声波可以为次声波和超声波中的一种或两种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数字电视气味激发系统,其特征在于:电视可以为模拟电视和数字电视中的一种。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谢正旭,未经谢正旭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089007.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