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透明通道建立方法及SIP终端、SIP服务器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84763.8 | 申请日: | 2009-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573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14 |
发明(设计)人: | 董沅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6 | 分类号: | 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一斌;王 琦 |
地址: | 310053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透明 通道 建立 方法 sip 终端 服务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据传输技术领域,具体涉及透明通道建立方法及SIP终 端、SIP服务器。
背景技术
在以会话初始化协议(SIP,Session Initiation Protocol)协议构建的多媒 体网络中,SIP协议规定了会话的控制信令以及媒体的传送过程。但除此之 外,在多媒体业务应用中还有一些除控制信令和媒体之外的数据的传输需 要,比如:在监控系统前端的报警器和监控系统后端的报警主机之间通常需 要传输非SIP信令非媒体类数据,目前,采用透明通道承担前端报警器串口 和报警主机串口通过IP网络传输数据的工作。
图1给出了透明通道的示意图,如图1中的实线部分所示,SIP网络中 的SIP终端和SIP服务器之间通过SIP协议进行信令控制交互。如图1中的 虚线部分所示,两个SIP终端之间若要传送数据,该数据指的是非SIP信令、 非音视频媒体类数据如:从串口采集的2进制数据,则需要先建立一个数据 通道。这条数据通道中可以传送任何类型的非SIP信令、非音视频媒体类数 据,但是通道的建立、拆除过程和将要在该通道中传送的数据类型之间没有 相关性。换句话说,通道传送的数据的类型对于通道本身来说是透明的,所 以将这条数据传送通道叫做“透明通道”。
现有技术虽然给出了透明通道的概念,但是并未给出透明通道的建立过 程;另外,现有的透明通道只限于单点到单点的传输,而在实际组网应用中, 会存在多个前端和多个后端之间互相通信的情况,目前还未给出透明通道实 现多点到多点传输的解决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透明通道建立方法及SIP终端、SIP服务器,以实现透明通道 的建立。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透明通道建立方法,该方法包括:
第一SIP终端想要与第二SIP终端建立透明通道,确定一个透明通道标识, 将该透明通道标识和第二SIP终端标识携带在透明通道建立请求中发送给SIP 服务器;SIP服务器将该请求转发给第二SIP终端,并保存透明通道标识与第 一SIP终端标识、第二SIP终端标识间的映射关系;
第二SIP终端接收到所述请求,向SIP服务器返回透明通道建立响应,SIP 服务器将该响应转发给第一SIP终端,第一SIP终端接收到所述响应,第一、 二SIP终端之间的透明通道建立。
所述第一SIP终端与第二SIP终端之间的透明通道建立之后进一步包括:
第一SIP终端确定要向第二SIP终端发送数据,将该数据和所述透明通道 标识发送给SIP服务器,SIP服务器根据所述透明通道标识和第一SIP终端标识, 在所述映射关系中查找到第二SIP终端标识,将数据发送给第二SIP终端;
或者,第二SIP终端确定要向第一SIP终端发送数据,将该数据和所述透 明通道标识发送给SIP服务器,SIP服务器根据所述透明通道标识和第二SIP 终端标识,在所述映射关系中查找到第一SIP终端标识,将数据发送给第一SIP 终端。
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第一SIP终端想要将第三SIP终端加入已建立的透明通道中,将该已建立 的透明通道标识和第三SIP终端标识携带在透明通道建立请求中发送给SIP服 务器,SIP服务器将该请求转发给第三SIP终端,并保存该已建立的透明通道 标识与第一、三SIP终端标识间的映射关系;
第三SIP终端接收所述请求,向SIP服务器返回透明通道建立响应,SIP 服务器将该响应转发给第一SIP终端,第一、三SIP终端间的透明通道建立。
所述第一、三SIP终端间的透明通道建立之后进一步包括:
第一SIP终端将数据和所述已建立的透明通道标识发送给SIP服务器,SIP 服务器查找与所述已建立的透明通道标识和第一SIP终端标识对应的所有SIP 终端标识,根据查找到的所有SIP终端标识的数目,复制数据,将数据分别发 送给所有查找到的SIP终端。
所述第一、二SIP终端之间的透明通道建立之后进一步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084763.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