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下盖挖工程钢管柱下端自动定位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79807.8 | 申请日: | 2009-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9813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05 |
发明(设计)人: | 汪波;孔恒;郭玉海;祝显学;丁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9/055 | 分类号: | E02D29/055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汇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雅军;高云瑞 |
地址: | 100045***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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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地下 工程 钢管 下端 自动 定位 装置 | ||
1、一种地下盖挖工程钢管柱下端自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它由型钢组焊而成,呈十字锥形,主要包括锥形导向板(2)、定位十字板(1),锥形导向板(2)为四块,沿圆周呈90°均布在定位十字板(1)上,并都与定位十字板(1)垂直固接;在定位十字板(1)中心设有中心点孔(6),四周设有高程孔(3)、定位螺栓孔(4)、水平调位螺母(5)及底板预留孔(7)。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盖挖工程钢管柱下端自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高程孔(3)为四个,沿圆周等间距设置在定位十字板(1)上,直径均为Φ16~32mm。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盖挖工程钢管柱下端自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螺栓孔(4)为四个,沿圆周等间距设置在定位十字板(1)上,直径均为Φ22m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盖挖工程钢管柱下端自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调位螺母(5)为四个,沿圆周等间距设在定位十字板1四周,直径均为Φ22~32m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盖挖工程钢管柱下端自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点孔(6)直径为Φ50~150mm,与定位十字板同轴心。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盖挖工程钢管柱下端自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预留孔(7)为四个,沿圆周等间距设在定位十字板(1)上;每个底板预留孔(7)均为宽30~50mm的35°扇形孔,均设在两相邻锥形导向板(2)之间。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盖挖工程钢管柱下端自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引导向板(2)上均设有吊装孔(8),直径均为Φ16~40mm。
8、如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地下盖挖工程钢管柱下端自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四块锥形引导向板(2)所组成的锥形体的锥底宽度小于钢管柱(9)内径3mm,每块锥形引导向板(2)的宽和高均控制在300~400m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盖挖工程钢管柱下端自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十字板(1)为圆形,直径大于钢管柱(9)直径200~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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