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暴侦查眼镜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910067544.9 申请日: 2009-09-18
公开(公告)号: CN101650477A 公开(公告)日: 2010-02-17
发明(设计)人: 武治国 申请(专利权)人: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主分类号: G02C11/00 分类号: G02C11/00
代理公司: 长春菁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赵炳仁
地址: 130033吉林*** 国省代码: 吉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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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防暴 侦查 眼镜
【说明书】:

技术领域

发明涉及适用于防暴侦查人员佩戴的防暴侦查设备,特别是一种佩戴眼镜式的防暴侦查装置。

背景技术

为防范恐怖袭击和暴力事件,防暴侦查人员配备先进的侦查设备是提高单兵侦查、作战能力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并对周围所发生情况做出快速反应对防范攻击和侦查的成败起着决定性作用。人眼是人体感知周围事物的重要器官,但眼睛无法在同一时刻直接观察到人四周的全部景象。由于人自身的生理特征在预防偷袭、侦查与反侦察中经常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目前比较常见的适合个人独立运用的多为头盔显示系统,而这种设备无法在人体不动的情况下,实时观察到周围情况,并且设备不易隐藏伪装,易暴露行动意图。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便于佩戴、易于伪装、在使用者不用转动身体的情况下即可全面观测四周环境的防暴侦查眼镜,以有效提高防暴侦查人员的侦查、作战能力。

本发明防暴侦查眼镜,以通常惯用的眼镜镜架作载体,在所述镜架的镜架腿上通过套置在视频缆线上的定性金属软管设置一微型摄像机,在镜架的镜框上方通过支架设置一微型显示器,微型显示器通过所述的视频缆线与微型摄像机相连接。

在适用本防暴侦查眼镜时,只要像正常戴眼镜一样佩戴在耳朵上,佩戴的人可以在不用身体或头部转动的情况下,通过任意调整微型摄像机的方向即可从微型显示器上看到微型摄像机所摄录下的一切景物。

本发明采用了生活中常用的眼镜架作为载体实现在人体不动的情况下实时观察周围情况,具有方便、易隐藏伪装、灵活机动的特点,可有效提高防暴侦查人员的侦查、作战能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防暴侦查眼镜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给出的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一种防暴侦查眼镜,以通常惯用的眼镜镜架1作载体,在所述镜架1的镜架腿上通过套置在视频缆线3上的定性金属软管设置一微型摄像机2,在镜架的镜框上方通过支架4设置一微型显示器5,微型显示器5通过所述的视频缆线3与微型摄像机2相连接。

微型显示器5通过铰链连接在支架4上,以实现微型显示器5的俯仰角度调整。在不使用时可翻转到眼镜框上方。

由于连接支撑微型摄像机2的定性金属软管具有可随意定型的特点,可极其方便的随意调整微型摄像机2的方向角度。

本实施例中,微型摄像机采用1/4″SONY CCD超微型摄像机,微型显示器采用MicroDisplay公司的反射式有源矩阵驱动型液晶显示器LCOS。

当然,按本发明构思,也可采用红外微型探测器,微型显示器采用OLED或MEMS微显示器。

该装置还可以通过加装无线传输设备,将实时观测景象传输给远端接收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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