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汽车电池充电服务的商业模式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67118.5 | 申请日: | 2009-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242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22 |
发明(设计)人: | 辛平;陈康;辛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辛平;陈康;辛江 |
主分类号: | H01M10/44 | 分类号: | H01M10/44;H02J7/00;B60S5/00;B60L11/18;H01M10/4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71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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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汽车 电池 充电 服务 商业模式 | ||
1.一种更换电动汽车(EV)充电池,充电池在非车载状态下充电的商业模式。电池的更换由本EV电池充电站提供服务。
2.充电池的成本与车体的成本分离,购车者不需要负担电池成本,由电池充电站以租赁方式提供给EV用户充电池,用户负担消耗掉的电池的电能费用,或附加一部分电池更换的手续费的权力要求项目1的EV电池充电站提供服务的商业模式。
3.一种采用小电流长时间充电的EV用充电池的充电方式实现权力要求项目1和项目2的EV电池充电站提供服务的商业模式。小电流长时间充电的基准为对16kWh的EV用充电池是需要的时间在5小时以上。电流的基准由上述的充电时间和EV充电池的额定电压即可算出。
4.一种具有充电池可更换性能的EV,充电池的更换时间一般等于或略低于现在的GV的加油时间。
5.一种EV用的充电池,具有耗电计量功能计量从充电池通过其电极提供出去的电能。
6.采用权力要求项目1,项目2和项目3的EV电池充电站提供服务的商业模式的城市交通用出租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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